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孕妇可以不续签吗
法律主观:
属于孕妇的劳动者合同到期可以不予续签。用人单位发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后,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劳动合同就无法续订。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则应顺延至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届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怀孕了,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想同我续签,我该怎么办
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直接解除合同是违法的,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当时单位不续约,员工入职时隐瞒怀孕并不违法。
员工怀孕时合同到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满,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不与该员工订立原合同。而且员工怀孕是个人隐私,用人单位和员工经过协商已经达成一致。怀孕的女职工在解除合同时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护,但必须等到怀孕,这被视为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保护孕妇的如果存在应当签订的情形,那双方会自行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此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劳动合同期限应至分娩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但是怀孕了,违法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但是怀孕了,违法。
合同到期怀孕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赔偿金。怀孕的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怀孕了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的,怀孕的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哺乳期结束,如果公司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公司不愿意续签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怀孕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间内怀孕 公司不续签合同合理吗?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合法。
休完产假后依法享受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如果公司在女员工孕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基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规定除非重大过错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怀孕期间,公司不续签到期劳动合同违法。
1.劳动合同法基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规定除非重大过错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孕期女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无权决定不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哺乳期结束(不是续签),此后企业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公司在女员工孕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并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一、孕期被辞退的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1、劳动者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2、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孕期的女职工是违法的,可以让用人单位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一、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女职工 怀孕的, 合同到期 ,公司不需要续签,但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公司以原合同期满 终止劳动合同 的,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要求继续履行 劳蔽困肢动合同 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 经济补偿金 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 工资 支付 赔偿金 。 《 劳动合同法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 工伤保险 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 是很简单的,你们 诉讼 直接执行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是不能 解除合同 的。也可以去劳动局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给 律师 一定的费用,不用你们付钱 法律规定女职宏世工尺带在怀孕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必须自动延续到分娩满一年后。如果到时以你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的话也需要向你支付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你有 生育险 ,享受生育险待遇,应该报销你的接生费、住院费、手术费等费用。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合同自动到期就可以不用赔偿,虽然在习惯中,合同到期了之后就是续签,但是如果职工单方面不续签的要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就不用给予员工赔偿了,自动到期也是一样的。
孕妇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怀孕了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约需要支付赔偿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除非劳动者本人不愿续签或者续延,否则单位终止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一、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病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三、女职工产假有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合法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是违法的,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女员工的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女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的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2)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 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要求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履行有关义务,涉及到用人单位不发放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工资待遇的,是可以申请协商处理,或者仲裁起诉到法院来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