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了需要进行赔偿误工费吗
离职后误工费还能算吗
法律主观:
工伤的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如果职工停工留薪的,则按照职工的原工资水平来计算,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给职工。如果职工在工伤期间还遭遇了其他人身损害的,则误工费按照职工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法律客观: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怎么赔偿标准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x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x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需付误工费的情形如下: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误工费;
2、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应当付误工费。
误工费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1、侵权人存在人身侵权行为;
2、受害人受到伤害;
3、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4、受伤就医期间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获得报酬。
综上所述,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辞工了误工费是否还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刚好辞职的,是属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按实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辞职半年后老板转错工资,我可以提出要求误工费吗
可以提出主张,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发生事故事故后辞职还能领误工费吗?
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事故,并由医疗机构出具了「伤残鉴定证明书」,则辞职后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及误工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其中包括误工费、医疗费、伤残津贴等。因此,即使员工在事故后辞职仍然有权申请工伤赔偿及误工费。建议员工在发生劳动事故时,及时领取伤残鉴定证明书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申请赔偿。同时,在发生工伤后,员工可以参与正确的工伤鉴定和申诉过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