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单位拒绝赔偿该怎么办(工亡单位没上社保拒绝赔偿怎么办)
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法律分析:老板不赔偿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工伤赔偿。如果老板仍然拒绝。则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老板会上征信黑名单的。可以参照工伤赔偿标准要求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亡赔偿金单位不付怎么办
一、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一、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您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二、工伤处理程序
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法律主观:
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如果老板不能按时赔偿,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然后双方进行协调,如果老板依旧不赔偿,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 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被认定为 工伤 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 诉讼 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工伤死亡用人单位拒赔怎么办
法律分析: (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伤害事故发生1个月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以在伤害事故发生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单位不申请,不赔偿,那么作为近亲属,要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享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事故单位帮交有社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没有的,要求事故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工亡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
在劳动工作中,如果发生劳动工亡的,确定是工亡后,可以要求相关单位进行赔偿,如果单位赔偿不了,可以走法律程序,那么公司无力赔偿工亡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无力赔偿工亡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力赔偿工伤死亡员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单位财产拍卖或变卖以获得赔偿;也可以申请破产,从破产财产中预先赔付工伤赔偿。工伤死亡员工近亲属还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公司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
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三、工伤事故无力赔偿怎么办
发生了工伤事故,首先应申请工伤事故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事故,则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偿还。
此外,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或者是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都会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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