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如何有胜算(和国企打官司有胜算吗)
打官司有证人作证就一定有胜算吗
法律主观:
可以,在原则上最少需要一名 证人 ,多则需要三名证人为我们提供证明,证人要提供真实的,准确的 证据 ,证言,证词才有效达到证明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 诉讼 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交换中对证人证言无异议的; (二)证人因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三)证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四)证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出庭的;(五)证我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有借条官司有几成胜算
法律主观:
借钱,生活中非常普遍的一件事,借钱后出具 借条 ,也是常见的一种方式。然而,有借条打官司就一定能赢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根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 ,自 贷款 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以看出, 民间借贷 属于实践性合同,合同的生效应当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条件,故出借人除了需要证明双方有 借贷 合意外,还需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给借款人。 有借条能打赢 官司 吗 对于小额借款,只要提供借条,基本可以胜诉;对于大额借款,出借人还需提供交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不然不一定能胜诉。 那么也许就有人会问,为什么不少人只是提供了借条,也打赢官司了呢?这就涉及到对法律的认识和举证责任的理解问题。因为借条毕竟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能够推定以下三个要件事实: 1、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借贷合意。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了借款合意,才会出具借条。 2、借款已经由出借人交付给借款。一般情况下,交付借款与交付借条是同步进行的,时间和空间上都是不分离的,即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的同时,借款人当场出具借条。即使有分离,跨度也不明显,要么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后,借款人再出具借条,要么借款人出具借条后,出借人再将借款交付借款人。因此,出借人持有借条,一般可以推定借款人已按借条所记载金额向借款人交了借款。 3、借条所记载债权仍然存在。借条作为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重要凭据,在借贷关系消灭时一般都被借款人收回或撕毁,故出借人持有借条,一般推定借贷债权仍然存在,借贷关系并未消灭。 正因为借条既是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也是推定为借贷实际发生的证据,故其效力不可低估,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否则一般不轻易否定借条的证明力,故对金额较小的现金交付,出借人作出合理解释的,一般视为出借人已经完成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可以认定借贷事实存在, 法院 可以根据借条记载径直作出裁判。 但是,也应当明确,借条虽是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但直接证据并不等于能够独立证明,证明力较强并不等于当然会被采信。对于金额较小的现金交付借款,按照日常生活常理,可以推定为出借人已经完成了借款交付义务,不然借款人也不会出具借条。但如果是大额的借款,出借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借款人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的,如:只是写了借条,但借款并未实际交付,或是借款并未按借条足额交付,预扣了高额利息等。此时,根据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借人仍负有举证证明款项已经交付的义务。如果出借人提出是现金交付,没有相关凭证,法院可以要求出借人本人到庭,陈述款项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法院根据出借人的支付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等诸因素,结合当事人本人的陈述和庭审言辞辩论情况以及提供的其他间接证据,依据 民事诉讼 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运用逻辑推理、日常生活常理等,结合审查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这样一来,是否能够获得法院支持还不是很确定的。 综上所述,概括总结:对于小额借款,只要提供借条,基本可以胜诉;对于大额借款,出借人还需提供交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不然不一定能胜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打官司没有证据怎样赢
法律主观:
?没有证据也是 可以起诉离婚 的。但是起诉时必要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负有提供证据的一方无法提供证据则要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如果由孩子抚养纠纷、财产纠纷、债务纠纷还是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和开发商打官司有多少胜算
起诉开发商的官司并不是一般不会赢,具体是否能够赢应当是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如果购房者掌握到相关的证据,开发商是有可能会面临着败诉的风险的,这主要就是根据人民法院判决为主。
一、起诉开发商的官司一般不会赢吗?
起诉开发商的官司并不是一般不会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购房者掌握到了足够的证据,那么开发商可能还是比较害怕的,因为风险比较高,并且对自己的影响也比较大。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
(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
(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
(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对民事诉讼的涵义,国外诉讼理论有不同学说。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是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保护其私法上的权益的程序。英美法系国家对该问题不甚重视,较少明确解释。
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是小区的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发生一些购房方面的纠纷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纠纷,都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而最终是否能够胜诉应当是根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还有就是事实来进行判断的,并不是说开发商一定会胜诉的。
找律师打劳动仲裁官司胜算是多少
劳动仲裁是我国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途径之一,其还是申请劳动纠纷诉讼的前置条件。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
通常情况下进行仲裁的案件胜率是难以估计的,但是劳动仲裁不同,劳动仲裁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属于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因此只要劳动者事实清楚,那么胜率是很大的。
二、劳动仲裁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只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被申请,申请都是法定的权利与程序义务。被申请了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证信力,并不能说明公司就有违法与不良行为,不会因此纳入黑名单或受到什么处理。最多是上级主管机关因为劳动纠纷过多,提示公司加强管理和公司的约束机制建设,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只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进行劳动仲裁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
我国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作了补充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可见,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仲裁时效至关重要,它不同于期间为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它的申请仲裁期限只有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也就是说,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当事人未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又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而根据2008年5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遵循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我国申请劳动仲裁时间已从60日变成一年。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胜算有多大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进行仲裁的案件胜率是难以估计的,但是劳动仲裁不同,劳动仲裁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属于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因此只要劳动者事实清楚,那么胜率是很大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保险公司拒赔,如果打官司,胜算有多大?
大。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拓展资料:
一、投诉保险公司哪里最管用?
国人讲究好好说话,先自行处理,如果拒赔,是公事公办,但是也有协商的余地,很多保险公司可以“通融赔付”,可以先找保险客服或者柜台申述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这样操作:
1、银保监会:协商不成拨打12378投诉,或者去找当地银保监局。是管理全国所有大小保险公司的地方,是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地方;
2、找媒体和法院: 找媒体曝光,最后就是诉讼仲裁。
二、起诉保险公司胜算大吗?
不一定,依据法律法规来看,如果是“带病投保”,没有影响到保险合同的规定,如(加费、责任除外或者拒保),起诉保险公司胜算很大。
但是如果有比较严重的带病投保情况,如果慢性病(三高)、癌症投保等,即便是起诉保险公司胜算可能性也非常小。
引起保险理赔纠纷的原因很多,比如没有如实告知、免责条款、专业术语理解不清等等,一般情况下能跟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则不得不考虑去法院起诉。那么很多人在决定是否要去法院起诉前都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去法院起诉有用吗?胜诉把握有多大? 每个理赔纠纷起诉胜诉把握不能一概而论,毕竟各自纠纷的案情不一样,法官也要根据证据和法律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