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彩礼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彩礼和嫁妆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吗
彩礼和嫁妆不是都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彩礼和嫁妆是女方在婚后获得,且男女二人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该彩礼和嫁妆都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离婚了陪嫁钱该如何处置
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彩礼和嫁妆的法律规定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要返还彩礼。嫁妆一般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嫁妆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彩礼钱不一定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彩礼是领取结婚证前一方给与另一方的,那么就不是婚后财产,只能算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如果是领取结婚证后男方给女方的,双方没有签订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协议的,那么彩礼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就不能算作是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了。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法律主观:
彩礼一般认定是是女方的私人财产,因为在实践中,彩礼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取得的,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存在双方未登记结婚、已登记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支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支付人可主张返还。且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法律客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
彩礼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一、彩礼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1、结婚彩礼钱属于婚前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取得的,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彩礼是在结婚后后取得的,则不属于婚前财产。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如何理解婚前个人财产
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情况理解婚前个人财产: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彩礼婚前给和婚后给有什么区别
彩礼婚前给和婚后给的区别如下:
1、婚前给是个人财产。彩礼婚前给是个人财产,不过这种情况需要在双方没有明确缔结婚约且没有同居的情况下,彩礼才会被法律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目的或说明,婚前给彩礼就属于对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彩礼没有转入男女双方共有账目,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给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给的彩礼就是父母双方给夫妻的无条件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来源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但是,如果给予彩礼的一方以生活困难请求法院裁决的话,彩礼的分割也会向对方倾斜。
以下情形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打算结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综上所述,婚前彩礼归个人所有,是以结婚证的登记日期为限,登记日期以前的彩礼归你个人所有,婚后彩礼是以登记日期以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彩礼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给付的钱物。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给付彩礼,但也不禁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财物无特殊约定的,彩礼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规定,双方没有领证、领证后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但是后两种情形以离婚为前提。
一、彩礼的返还数额比例怎么确定
司法实践中,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离婚彩礼钱归谁
1、一般情况,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与,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2、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与,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3、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彩礼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1、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吗
彩礼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方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所以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相对较小。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内,第三人(可以是双方父母)在合同中确定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则赠与物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1)结婚彩礼是男方或者男方父母在结婚之前赠与给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既然是赠与,那么就属于被赠与人的财产,与男方或男方父母没有关系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女方婚前取得的,所以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是男方赠与给女方父母的,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这种情况一般不能退还。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3、有下列情形的,则彩礼需要返还而非分割:
(1)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返还;
(2)双方虽然办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因为给了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