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完后能结算工程款(工程结算有争议找哪个部门)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8
47
工程尾款是建设单位为了促使施工企业重视工程的收尾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对于施工企业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已完工程,在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时,暂时保留的那部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款都需要什么流程结算工程款都需要流程如下:1、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项合同所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包、所有分包、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四方验收,工程尾款支付后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xx公司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支付项目的最终付款,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如果没有发票,预收款分录如下: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收到发票后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贷:预付账款同时,发生的费用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其他费用贷:银行存款什么是在建工程。

工程结算完毕后的会计账务处理

工程结算的会计处理

1、企业确认合同价款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工程结算

2、企业实际收到合同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3、工程完工后结转工程结算项目: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企业确认合同价款然后实际收到合同价款时,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清算工作,同时也是用于归集核算工程支出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

工程尾款支付后如何写会计分录?

工程尾款是建设单位为了促使施工企业重视工程的收尾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对于施工企业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已完工程,在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时,暂时保留的那部分工程价款。那么工程尾款支付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工程尾款支付后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支付项目的最终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如果没有发票,预收款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后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

同时,发生的费用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其他费用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预付账款是什么?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也是公司债权的组成部分。

应付账款是什么?

应付账款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结算工程款都需要什么流程

结算工程款都需要流程如下:

1、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项合同所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包、所有分包、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四方验收;

2、四方验收时除签发合格证书外,还应制作表格对应合同进行验收,明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增减情况,并经乙方、监理、甲方工程人员、预算人员签认;

3、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上报监理及甲方;

4、监理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资料必须完整齐备符合竣工资料的验收要求,审核结果反馈给甲方乙方;

5、甲方的预算,原则上应该自己审核,如果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由咨询公司编制,则可以由该公司负责审核,甲方的预算及工程人员配合完成结算工作;

6、甲方初步审核后,与乙方进行核对谈判,重大分歧汇总上报各方主管领导解决;

7、双方核对达成一致后,甲方写出书面材料汇报结算情况及最终结果,经同意后在结算书上签发书面意见;

8、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甲方预算审核后,由甲方主管领导签发后交财务付款;

工程结算的作用如下: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工程款如数地结清,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施工单位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中信慎利润,进而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计算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验收完成后哪些时候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那么工程验收完成后什么时候结算呢?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二)工程量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工程结款一般怎么结算

工程款结算方式: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条件:

1、工程质量经竣收后为合格;

2、工程符合建设合同的条件;

3、施工企业已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

工程结算的作用如下: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工程款如数地结清,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施工单位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工程结算时间规定

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在工程开始后也是需要约定好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那么工程结算时间规定是什么?一、工程结算时间规定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4.目标结款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目标结款方式实质上是运用合同手段、财务手段对工程的完成进行主动控制。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二、工程结算的时间如何规定

1、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时间多久

1、法律对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是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的,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百七十六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工程结算时间规定有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还有按分段结算和目标结算等。

工程验收完成后什么时候结算

1、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4、【法律依据】

5、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更多关于工程验收完成后什么时候结算,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工程款要不到可以拆除工程吗(工程款要不到找哪个部门)

拆除的东西不能影响建筑的正常使用,不能造成安全隐患,如果出了事故责任人还是当事人自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离婚财产分割
84热度

事业单位拖欠工程款怎么办(事业单位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

如果协商、催收函等各种方法都试过仍不凑效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掌握主动权,最好是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法院冻结对方相应的资产,以免赢了官司输了钱,项目款拖欠不给怎么办拖欠工程款不给首先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要求对方还款,如 ...
离婚财产分割
644热度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烂尾楼拖欠的工程款怎么解决法律主观:一、装修业主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你可以先协商,如果对方拒不付款,你可以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 ...
离婚财产分割
551热度

学校工程利润能达到多少(学校工程款拖欠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工程清包利润一般在多少,学校房建的利润还是很高的,一般的话学校附近的产业比较繁荣,而且学生数量比较多,能够形成的人流数量也会比较多,做生意优势明显,一般的学校房间利润在50%以上,其中教学楼工程按标准施工,管理到位的话,3~8%的利润,教 ...
离婚财产分割
146热度

工程款收不到怎么办(工程款收不到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给你提出以下建议,供你参考:一、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一些建筑工程诉讼中,工程款的取得首先要解决合同的有效性问题,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中普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的现象,因此这些都会导致施工合同的无效,还有就是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这 ...
离婚财产分割
165热度

政府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处理(政府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可以先到监督部门去投诉,如果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或者投诉人对于回复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衫御诉拖欠工程款的政府,工程款拖欠诉讼的有效期间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政府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政 ...
离婚财产分割
125热度

工程款未结算代位权诉讼案例

既然合同双方约定:如有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部分措施费是应该计取的,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 ...
离婚财产分割
360热度

工程完工应该如何结算(工程完工不给结算工程款怎么办)

2.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审核意见,(二)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 ...
离婚财产分割
215热度

实际施工人工程款结算依据(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法律分析:《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实际施工人依据该规定主张工程价款需要满足前提条件:1、其与违法发包人 ...
离婚财产分割
580热度

工程款拖欠要去哪个部门投诉(工程款拖欠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程款的原因有哪些:1.工程原因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3)建筑企业法制观念薄弱,合同签订与 ...
离婚财产分割
491热度

工地拖欠货款如何去要(工地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解决)

工地不给结算单,欠款怎么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方完成工程后发包方应当及时结算工程款,如果迟迟不予结算,承包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进行追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对方依旧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和欠款方行政处 ...
离婚财产分割
242热度

工程结算完后能结算工程款(工程结算有争议找哪个部门)

工程尾款是建设单位为了促使施工企业重视工程的收尾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对于施工企业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已完工程,在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时,暂时保留的那部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款都需要什么流程结算工程 ...
离婚财产分割
47热度

无合同合作产生纠纷怎么办(无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

二、合伙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确定是怎样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作双方没有签合同产生了纠纷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请第三方机构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 ...
离婚财产分割
12热度

工程结算有争议怎么办(工程结算有争议找哪个部门)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经审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鉴定机构在相应同一取费标准下分别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价款和整个合 ...
离婚财产分割
644热度

欠付工程款不明确如何执行

三、凡生效法律文书主文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采取第一条中的方式仍无法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1、判决被告在 ...
离婚财产分割
161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