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门窗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吗(安装门窗合同双方协议书)
安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吗
法律主观:
安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一般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通常不包括安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为什么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施工范畴之内。
国家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由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使用,里面就明确规定了以下的专业,必须要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围大项如下:
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轨道交通。
所附详细的专业: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应完成以下工程内容:
1、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基坑支护
2、地基与基础工程
3、主体工程
4、电气工程
5、给排水工程
6、采暖供热工程
7、通风空调工程
8、楼地面工程
9、内墙装饰工程
10、外墙装饰工程
11、防水工程
12、门窗工程
13、消防工程
14、室外管网工程
15、室外环境工程
16、玻璃幕墙工程
17、网架工程
18、装饰装修工程
19、设备安装工程
20、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21、修缮工程
22、其他
铝合金门窗安装是否属于建设工程专属管辖
否。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
1、建筑施工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2、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
门窗安装属于建设工程还是承揽工程
法律分析:属于承揽工程。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纱窗的安装是属于建筑合同还是买卖合同
单纯的纱窗安装合同,一般来说既不属于建筑合同,也不属于买卖合同,而更符合承揽合同的性质。如果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纱窗安装,属于建筑工程施工的一部分,并且是由总承包施工单位分包的,则属于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是,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