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破产清算债权人顺序(房地产商破产清算,买的房怎么办)
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2、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3、进行程序。包括选任破产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等等。4、终结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法律分析: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
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设定优先受偿上限或比例)、劳动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
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7、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的顺序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偿还的顺序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破产清算偿还的顺序是按照法律规定的优先级来进行的,具体的顺序如下:
一、破产清算费用
破产清算费用是指破产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破产清算程序的费用、破产清算程序的审计费用、破产清算程序的律师费用等。这些费用需要优先偿还,以确保破产清算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债权人是指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企业欠下的债务,需要优先偿还给债权人。债权人可以是银行、金融机构、投资者、供应商等。
三、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劳动者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劳动者是指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企业欠下的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金等,需要优先偿还给劳动者。
四、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务机关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务机关是指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企业欠下的税款,需要优先偿还给税务机关。
五、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其他债权人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其他债权人是指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企业欠下的其他债务,需要优先偿还给其他债权人。这些债权人可以是普通的债权人,也可以是政府机构、公共机构等。
破产清算偿还的顺序是按照法律规定的优先级来进行的,以上就是破产清算偿还的顺序。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专业的破产清算机构来进行,以确保破产清算过程的顺利进行。破产清算偿还的顺序是按照法律规定的优先级来进行的,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优先级来偿还债务,以确保破产清算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