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手续费多少合理(债务重组的手续费怎么入账)
公对公打款打错了对方要收10%手续费合理吗
根据我了解的相关政策法规,公对公打款中如果由于付款方的原因(比如输入错误的收款账号)导致错误的打款,一般来说,对方要求收取10%的手续费是不合理的。这是因为打款错误是付款方的责任,而不是收款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方可以要求退还错误的款项,但一般不应要求额外的手续费作为补偿。
但是,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还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协议来确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打款错误后的处理方式和费用,那么双方需要按照合同来执行。
所以,如果对方要求收取10%的手续费,你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对方沟通,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尽量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解决争议,可以考虑诉诸法律途径来解决。
信用卡代还一般收多少手续费?
信用卡代还一般收多少手续费?
信用卡代还手续费多少需要看申请的是哪个平台的信用卡代还业务了,不同的平台收取的信用卡代还手续费也不一样:
1、拉卡拉的替你还:如果在拉卡拉申请1万元的信用卡代还,那么手续费的收取标准为:1周200元,2周300元,3周400元,以此类推;
2、省呗:按照省呗官方的说法,手续费率为信用卡最低还款利息的7折,信用卡最低还款的年利率一般为18%,那么省呗的费率应该为12.6%(年)。
扩展资料:
信用卡代还业务是否合法
信用卡代还业务合法。不会判刑。代人还款是不违法的。但是信用卡垫还涉及到还款以后,通过套现的形式刷出来,而信用卡套现在法律中有了明确规定,套现是违法的。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对于构成刑事到屋的,必须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信用卡代还还涉及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
南京信用卡垫还养卡手续费
会收取手续费的。
信用卡垫还是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收取的手续费一般为代还款金额的1%~3%。
信用卡代还和信用卡套现的本质是差不多的,就是把信用卡里面的授信额度转化成现金套取出来,如果我们在进行信用卡代还的时候,被银行发现了,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
信用卡代还款虽然解决了信用卡用户的燃眉之急,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果您想采取信用卡垫还方式还款,务必要选择专业机构。
信用卡养卡提额怎样收费
信用卡提额不收费,提高信用卡授信额度的方法:
第一步、起初,你要提供各种收入凭证,例如房产证,资产证明,填写申请时,工资待遇薪水要高些,如果你工作稳定并且是管理层,那么额度提高还是大大有望的。
第二步、填表要仔细。其实,在表格中最重要的几个项目一定要注意,本市固定电话,是否结婚,手机号码是否有月租,是否是本市户口,银行对你的评定是很"势力"的,如果你是本市人,工作稳定,已婚,那么额度也会高些。
第三步、刷卡消费是帮你提高额度最有效的办法,能刷卡的地方就刷卡,衣食住行,每月都有固定的刷卡记录,有稳定的消费额度,说明你对卡使用频繁,对银行的忠诚度高,不到3个月,你的额度自动就会调高。按时还款更重要,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银行更是不例外,千万别欠银行钱,那可是得不偿失。
第四步、主动申请更有效。一些小银行为了留住客户,在你提出提额申请的时候一般都会受理。通常在持卡人正常使用信用卡半年后,你可以主动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电话服务调整信用卡额度,银行审批后就会提高额度。
让别人养信用卡每月多少钱合理?
养卡收费模式是这样的,养卡提额成功后,收取提升额度百分之八到十的费用。
信用卡代还款手续费多少
1、信用卡代还的手续费的多少,具体是要是看你代还的那个机构来规定的。目前,市面上有很多代还信用卡平台,也可称之为网贷产品,比如说省呗、替你还、新浪有还、还呗等。
2、比如说省呗,主打的是分期,信用等级不同分期利率也不同,最低月费率为0.59%,最高月费率为0.83%;替你还则是以透支金额为标准计算,申请1周,手续费为200元,2周手续费为300元,3周手续费为400元等。
3、还有一种专门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代还业务的组织,先帮持卡人还款,等信用卡额度恢复后再将代还额度刷出来,代还的手续费一般在1%-3%之间。
4、目前大多数银行的信用卡分期月手续费水平为0.6%-0.86%,个人信用卡代还与银行分期相比并未实惠多少。
更多关于信用卡代还款手续费多少,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我是贷款中介,请问我收多少手续费以内算是合法
严格起来说,这个手续费叫服务费更加合理合法,因为别人贷款不懂程序,你代为办理,收取服务费就是正常合法的。我在接触这个行业的经历中,一般大额贷款会少一些,如一百万收取1~2万,10则收取3~5千。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贷款中介费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国家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法律咨询等服务。中介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超标 ,法律就支持 。因为贷款过程中确实有些费用产生,比如保险费 、代办费、 办证费、 招待费等等,所以贷款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是合法的。一个专业的贷款中介非常清楚各个机构需要准备怎样的资料,需要达到怎样的条件,当他与你沟通之后,会根据你的情况让你来准备怎样的资料,甚至对你适当的包装,切记,这里所提到的适当包装并非是造假,一般来说是让你避免了一些因为误会,因为资料缺失而导致的误会拒贷。同时,在申请之后会告知你很多注意事项,从而大大的提高申请的效率。扩展资料: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避免风险:民间借贷是我国信用体系的一个非正规的信用模式,由于缺乏一定的监管所以该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科学有效的来降低这种借贷风险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功课:1、 一定要严格的审查市场准入机制,对一些民间借贷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具备一定的资金、可以依法经营的私人钱庄,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专为民间金融机构;另外一方面对于那些为了谋取高利贷的人一定要给予鲜明的打击与取缔,维护金融的良好秩序。2、 民间借贷的利率更加要透明化的管理,规范这种民间的借贷我们要充分的来考虑借贷的需求,还需要纳入我们的有效管理方式,可以根据放贷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来进行上下的浮动,利用一些市场竞争推动借贷规范发展。3、 把借贷引入实体经济,民间有很多的资本,哪里需要那里去。但是我们还需要进入实体产业的循环环节,这样才可以推动实体经济可持续的发展。而不是仅仅的作为一些游离资本到处的游荡,最好是合法、规范的使用起来。
4、 民间借贷的资金的流动更加需要加强,还要实施有效的管理。要设立一些专门的监管机构来对其借贷行为进行监管,对资金进行监测管理,要进口的建立完善、健全、科学统计的监测指标,对一些民间借贷的资金流向、投向等情况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引导,防止一些私人房贷到处有。
5、民间资金的居间方或者“资方”存在很多是假的,假的居间方通常会让委托方花费很多指定的项目从中骗取费用,其中包括出评估报告费用、尽职调查律师费等。如需上述文件和法律行为一定委托方自己出具。
新债务重组准则的账务处理: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合理之处
债务重组是债务双方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损失而选择的较为经济——或说是最佳——的解决债务纠纷的一种方法。为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8年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并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下称旧准则);2006年财政部在制定的新的准则体系中,对该准则再次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下称新准则)。新准则的实施,使我国会计核算方法向国际会计惯例又前进了一大步,必将对活跃我国市场经济、加速结算资产周转、清偿陈旧债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重要的作用。比较新旧准则,可以看出无论是定义,还是会计账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状况的影响,都有很大的不同。现评析如下。
一、定义的差异比较
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旧准则中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比较这两个定义可以看出,新旧准则下的债务重组,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有质的不同。
(一)前提条件不同
新准则强调债务人必须是发生了财务困难,处于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谈得上有债务重组的可能;而旧准则中,只要是修改了原定的债务条件——包括修改债务的金额和偿还时间,均作为债务重组。也就是说,旧准则中,债务重组可以发生在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的条件下。
(二)实质条件不同
新准则强调债权人必须做出让步,以债权人做出让步作为债务重组的最终结果或重要特征。债权人做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债务重组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做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这样,债务重组的范围更加明确、具体,也更合理和科学,排除了旧准则下,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以及虽修改了债务条件,但实质上债权人并未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等事项。例如,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存货抵偿到期债务,但不调整偿还金额和时间,就不属于新准则下的债务重组,因为实质上债权人没有做出让步。
旧准则中债务重组的方式有五种;新准则中调整为四种。应该说重组方式上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只是新准则的表述更为简洁易懂。因为新准则中的第一种方式是把旧准则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合并为一;新准则第四种方式是“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旧准则第五种方式是“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这里只是文字表述上的差异,实质内容并无不同。
二、会计账务处理的解读
新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做法,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改为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资本公积,与债权人的账务处理是对应的。改变了旧准则下同一笔业务存在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的现象。这种处理方式更合理,也符合一致性原则。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先冲减该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在笔者所见的以存货清偿债务的例子中,有以下几点没有讲解清楚或者说含糊不清而应当值得注意的问题:发生该种债务重组时,1.债务人应视同销售处理账务。因为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2.债权人应取得增值税完税发票才能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举例说明如下:
例1,2007年4月8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材料销售价格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7月1日,B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B公司用其产品抵偿该材料款。该产品市价为10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80 000元,该产品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6 000元。A公司接受B公司抵偿债务的商品作库存商品入库,并且取得该产品的增值税完税凭证。A公司对该笔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5 000元。假定A、B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税费。账务处理应如下。
1.债务人B公司的会计处理:
(1)计算债务重组利得:
(150 000+150 000×17%)-(100 000+100 000×17%)
=58 500(元)
(2)计算转让产品收益:
100 000-(80 000-6 000)=26 000(元)
借:应付账款——A公司175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项)17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5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4 000
存货跌价准备6 000
贷:库存商品80 000
2.债权人A公司的会计处理:
计算债务重组损失:
(150 000+150 000×17%-6 000)-(100 000+100 000×17%)=52500(元)
借:库存商品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000
坏账准备5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53 5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175 500
对这种债务重组的账务处理,有些作者(编者)并没有视作销售处理,而是直接冲减库存商品,债务人就只有一笔分录:
借:应付账款——A公司175 500
贷:库存商品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
存货跌价准备6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52 500
这种账务处理显然是错误的。但在有些教材和专业论文中仍是如此做法,应引起重视,及时纠正。
(三)债务转为资本的
这种重组方式,表现为债务人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因此,债务转为资本,实际上是增加债务人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先冲减该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例2,A公司应收B公司货款28万元,因B公司遭受水灾无力支付。经双方协商,A公司同意其以普通股10万股(面值1元,市价2元)偿还债务。B公司为此发生印花税500元,A公司对该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2万元,其接受的股票作长期投资。A、B公司均为股份有限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1.债务人B公司的会计处理:
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
280 000-(100 000×2)=80 000(元)
应确认的资本公积:
100 000×(2-1)=100 000(元)
借:应付账款——A公司280 000
贷:股本10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80 000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500
贷:现金500
2.债权人A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200 000
坏账准备20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60 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280 000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不涉及或有事项的债务重组;一种是涉及或有事项的债务重组。
1.不涉及或有应付(收)金额的债务重组。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已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的,先冲减坏账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涉及或有应付(收)金额的债务重组。或有应付(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付(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其发生要视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或经营状况在一定期间内是否发生好转。依照新准则规定,若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结清债务时,如或有应付金额未发生,应将其作为结清债务当期的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而言,新准则采取了谨慎的做法:即未来应收的金额,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会计账务处理比照1.的做法,待或有应收金额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3,A公司承兑的一张带息票据于2006年12月30日到期,到期价值2 050 000元(其中利息50 000元)。由于A公司连年亏损,无法偿还该款项。经与B公司协商,于票据到期日进行债务重组,协议规定:B公司同意免去A公司所欠的利息50 000元,并将本金减至1 500 000元,剩余债务展期2年,年利率降至2%,于每年年末计算并支付利息。但附有一条件:债务重组后,如A公司2008年出现盈利,从2008年起利率恢复到2.5%;如未出现盈利,利率仍为2%,其他条件不变。假设:B公司未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整个债务重组过程中未发生相关税费。假定,经判断,债务重组日该项或有应付金额符合确认负债的条件。账务处理如下:
1.债务人A公司的会计处理:
未来应付金额为:1 500 000+(1 500 000×2%×2)=1 560 000(元)
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为:1500000×(2.5%-2%)=7 500(元)
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2 050 000-(1 560 000+7 500)=482 500(元)
(1)2006年12月30日债务重组时:
借:应付票据——B公司2 050 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1 560 000
预计负债7 5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482 500
(2)2007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账款——B公司30 000
贷:银行存款30 000
(3)2008年12月31日到期时:
假设A公司2009年出现盈利
借:应付账款——B公司1 530 000
预计负债7 500
贷:银行存款1 537 500
(4)假设A公司2008年未出现盈利
借:应付账款——B公司1 530 000
预计负债7 500
贷:银行存款1 530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7 500
2.债权人B公司的会计处理:
未来应收金额为:1 500 000+(1 500 000×2%×2)=1 560 000(元)
债务重组损失为:2 050 000-1 560 000=490 000(元)
(1)2006年12月30日债务重组时:
借:应收账款——A公司1 560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490 000
贷:应收票据——A公司2 050 000
(2)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300 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30 000
(3)2008年12月31日到期时:
假设A公司2008年出现盈利
借:银行存款1 537 5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1 530 000
财务费用7 500
(4)假设A公司2008年未出现盈利:
借:银行存款1 530 000
贷:应收账款——A公司1 530 000
(五)混合重组方式的
混合重组方式,具体组合很多。以这种方式重组债务时,应当考虑相关的偿债顺序。清偿顺序不同,可能会影响到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依次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顺序,比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例4,A公司将一台价值600 000万元的大型设备出售给B公司,收到其开出并承兑的不带息的等额商业汇票一张。票据到期时,B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力承兑。经协商,规定如下:B公司支付现金170 000万元,一年后支付100 000万元,免除其30 000万元的债务;以一项原值100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 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抵偿(其公允价值为100 000万元);其余的转为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占其100万元注册资金的12%),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200 000万元。
此例中,涉及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债务转为资本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清偿债务。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应先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原则进行处理;债权人应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原则进行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1.债务人B公司的会计处理:
应确认的资产转让收益为:100 000-(100 000-20 000)
=20 000(元)
应确认的资本公积为:200 000-1 000 000×12%=80 000(元)
应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600 000
减:现在支付的现金170 000
一年后支付的现金100 000
固定资产净值80 000
股权份额120 000
资本公积80 000
转让资产收益20 000
重组债务利得3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80 000
累计折旧20 000
贷:固定资产100 000
借:应付账款——A公司600 000
贷:银行存款170 000
固定资产清理80 000
应付账款——A公司100 000
实收资本120 000
资本公积80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30 000
——资产转让收益20 000
2.债权人A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70 000
固定资产100 000
应收账款——B公司1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200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30 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600 000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新准则与旧准则最大的差异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产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资本公积),因而,执行新准则后,进行债务重组必将增加债务人的当期利润。
贷款收取多少手续费合法,超过多少违法
没有固定的标准,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
扩展资料
贷款人的义务:
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贷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