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利益有哪些赔偿(侵犯个人利益应该怎么赔偿)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2
312
本案中,对宋某和李某是否为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无论其使用合法或非法的方式获得个人信息,均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本案中,李某是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在为他人办理手机卡业务过程中合法获得他人手机号码信息后出卖给第三人,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补充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正确适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损害赔偿规则

正确适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损害赔偿规则(主题)

个人信息保护法专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领域,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检察机关认为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提出要求违法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求。民法典第1182条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均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作出了相关规定,但规定的具体损害赔偿责任存在较大差别。在具体案件中是适用民法典还是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在于违法行为人是否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因为只有个人信息处理者才能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调整,即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规定,请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界定尚存在分歧,现结合具体案例简要分析。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宋某建立多个微信群,并拉拢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进群。其中,包括李某在内的数名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将其为他人办理的手机号批量发入群内,为宋某非法买卖手机号码提供便利并以此获利。截至案发,宋某通过微信群获取手机号码11000余条,获利15280元。

【分歧观点】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3条第1项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关于侵害个人信息的主体称谓,我国直接采用“个人信息处理者”定义,区别于欧盟立法中“控制者”和“处理者”分别命名做法。但是,侵害个人信息的主体之前是如何获取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未明确。但在个人信息保护执法和司法领域,侵害个人信息的主体取得个人信息,存在合法取得与非法取得之分。个人信息的取得方式不同直接影响侵害个人信息的主体是否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本案中,对宋某和李某是否为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无论其使用合法或非法的方式获得个人信息,均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本案中,宋某和李某自主决定将他人手机号码出卖给第三人,两人均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使用非法手段获得个人信息进而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个人,不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本案中,李某是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在为他人办理手机卡业务过程中合法获得他人手机号码信息后出卖给第三人,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补充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而宋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将以非法手段获得的手机号码出卖给第三人,其不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适用民法典中关于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相关规定。

【观点评析】

笔者认为,非法获得个人信息进而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个人,不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理由如下:

首先,个人信息处理者具有特殊法律特征。其主要有:第一,是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主体;第二,是对个人信息具有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主体;第三,是对个人信息负有特别保护义务的主体;第四,其民事身份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即组织、个人。个人信息处理者是对个人信息负有特别保护义务的主体,这一特征是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显著法律特征。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9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因此,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合法取得个人信息的主体。例如,微博软件后台工作人员知悉微博用户的账号、密码、地理定位;疫情期间持身份证买药,药店获得他人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以合法手段获得他人个人信息的主体对获得的个人信息具有特别保护义务,其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并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即为个人信息处理者。

其次,个人信息处理者是合法信息持有者。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从该规定可知,侵害个人信息的主体以非法方式获得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禁止行为,因此,行使禁止行为的主体不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例如:黑客非法侵入他人手机,获得他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通过非法购买方式收集他人个人信息等。这些以非法手段获得他人个人信息的主体不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释法说理•侵权损害赔偿】

关于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损害赔偿规则,对个人信息处理者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规定,即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前款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而对个人信息处理者之外的其他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主体则适用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即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虽然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据民法典第1182条对侵害个人信息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方法作出了规定,但又有所不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中使用的是“损失”一词,而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使用的是“财产损失”的表述,也就是说,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时,只要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失的,无论该损失是财产损失还是精神损失,都可以按照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确定,如果个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但是,适用民法典时仅赔偿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

本案中宋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将非法获得的手机号码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获得个人信息并处理个人信息,其作为侵害个人信息的主体不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宋某应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李某作为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违背他人意志将其利用业务便利而合法获得的他人手机号码出卖给第三人获利,其属于个人信息处理者;对于李某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应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界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范围的根本意义在于,选择适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损害赔偿规则。虽然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一部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全面规范兼具公法与私法性质的综合性法律,与民法典相辅相成,共同发挥着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作用,但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方式存在明显区别,在具体案件中正确适用损害赔偿规则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律特征

●是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主体;

●是具有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主体;

●是对个人信息负有特别保护义务的主体;

●是合法获得个人信息的主体;

●其民事身份为组织、个人。

关于侵害个人信息损害赔偿规则

1.适用法条:

对于个人信息处理者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规定;对于其他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主体适用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

2.赔偿责任:

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时,赔偿范围不限于财产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害;适用民法典时,赔偿范围仅为财产损失。

社保有工伤吗怎么赔偿

社保工伤保险将会按照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以及具体的伤残等级情况赔偿。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伤残等级比较高,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之后,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除此之外还有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

一、社保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社保工伤保险将会按照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以及具体的伤残等级情况赔偿。社保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职员的伤情来确定的,在岗工作期间,如若当发生工伤意外时,社保工伤保险赔偿可以保障个人的利益,将利益的损失降到最低。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规定是什么?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期限。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规定是什么?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是因为工作所导致的伤残是完全可以获得赔偿的,所以对于大多数的劳动者来说,并不需要太过于担心这方面的费用问题。有工伤保险,为此进行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

银行破产个人存款怎么赔偿

一、银行倒闭存款如何赔偿  银行如果倒闭是会赔偿的,并且它的赔偿标准如下:中国目前《存款保险条例》具体是这样的: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在《商业银行法》中对于商业银行的破产有着详细的规定。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二、银行储户如何降低风险

(一)要有“银行也会破产”的风险意识

虽然存款制度的实施意味着银行也可能破产,但是银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破产的,比如国有大行工农中建交,这五大行破产的风险就很低,因为这些大型银行体量巨大,一旦出现一点问题,影响也会是巨大的,这些银行是“大到不能倒”。相反,一些中小型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弱,如果经营不善,就有破产的可能性。

当然,有了存款保险制度,也不是说银行就会倒闭破产。如果一个银行眼看要破产了,那国家相关部门就会监管,会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就算小银行经营不善,还有可能被大银行接管、收购,不是立即就走到破产这一步,因此真用到存款保险的可能性非常低。

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一方面告诉大家你的存款是基本安全的,另一方面告诉大家,银行也可能破产,要有风险意识。以后,对待银行存款也要货比三家。当然,也不要看哪家银行利息高就存哪家,要明白风险和收益并存,相比之下,更要考察银行的运营状况是否优良。另外,连银行都可能破产,其他东西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以后买其他理财产品,比如P2P、基金等就更要谨慎,要明白在金融的世界里,没有100%的安全。

(二)50万以上的存款分别存入不同银行

存款保险条例说了,一家银行一个账户,每个账户最多赔付50万,那么如果分散到几家银行,风险就会小很多。比如有100万的存款,可以分别存入两家银行,这样即便两家银行都出事的话,也可以获得100万的赔偿。当然,不是说越分散越好,比如,如果有500万存款分别存到10家不同的银行,这么做不但麻烦实际也没有必要,但是如果真有500 万元以上的大宗存款,最好不要只投到一家银行,否则,出风险的概率就比较高,最好能多存几家,两家三家四家都可以。

(三)理财产品不赔付

存款是可以赔付的,但是银行理财产品是不可以赔付的,包括银行代售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公司的基金等,这些产品虽然是银行卖给你的,但是银行不负责赔偿。特别要提醒的是,你买的余额宝在这家银行协议存款,都不能算是存款,因为余额宝是货币基金,不适于存款保险制度。另外,银行理财不存在保本保息这一说,所以哪怕是银行柜员这么说,你也不能信。

(四)分散投资,多样化理财

投资理财中,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分散投资,因为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假如说我有100块钱,拿出60块钱存到银行里,获取固定利率收益,20块钱买一些理财产品、基金之类的,还有20块钱弄点儿高风险产品,买股票什么的。万一高风险产品挣了就挣了,亏也就亏20块。

个人名誉损失费赔偿标准

关于赔偿的数额,要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考虑等综合考虑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个人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公民个人合法财产遭受损害的,可以要求损害人赔偿,一般是依据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如果损害人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侵犯个人隐私一般能赔偿多少

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受害者可以要求侵害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具体的赔偿可以根本对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失而定,当然包括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分析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侵犯个人隐私权会赔偿多少钱,一般是根据具体的损失进行赔偿,以及赔偿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2、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3、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国家赔偿法超时效了应该怎么处理

超期国家赔偿时效是否参照民法典中断一说法律主观: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法律客观:《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 ...
离婚财产分割
413热度

个人利益有哪些赔偿(侵犯个人利益应该怎么赔偿)

本案中,对宋某和李某是否为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无论其使用合法或非法的方式获得个人信息,均为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处 ...
离婚财产分割
312热度

赔偿金协商不成应该怎么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5、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 ...
离婚财产分割
630热度

不小心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不小心碰坏别人东西应该如何赔偿)

因为不小心毁坏他人财物,如果其中也有所有人的过错,那么就需要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而不能全部由实施毁坏行为的人赔偿,无意损坏他人财物,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按照他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应该由公安机关 ...
离婚财产分割
501热度

在工厂骨折怎么处理(在工厂上班骨折了应该怎么赔偿)

工厂受伤骨折如何赔偿在工厂受伤骨折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 ...
离婚财产分割
732热度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是怎样的(侵犯商标权怎么赔偿)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一、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 ...
离婚财产分割
331热度

不小心损坏东西不赔怎么处理(不小心碰坏别人东西应该如何赔偿)

运送物灭失、毁损时,赔偿仅限于该物本身所受损害,托运人其他财产是否因此受损,则不予考虑基本原因是,承运人所能了解的,仅在于运送物本身状况,不可能知悉运送物的使用价值以及该物与托运人的关系,因此承运人仅在物之价值范围内予以赔偿物价的计算方 ...
离婚财产分割
511热度

索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索要赔偿多少钱算敲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 ...
离婚财产分割
171热度

侵犯个人隐私权怎么赔偿(未经本人同意泄露个人信息)

二、隐私权侵权后果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二是对受 ...
离婚财产分割
3热度

起诉状赔偿金额怎么写(起诉状赔偿清单怎么写)

事实与理由:2005年xx月xx日11时25分许,原告乘坐被告张xx的二轮摩托车前往公司上班,途经莆田市内荔城路与石室路交叉路口与被告驾驶的闽xxx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起诉状范文原告:陈xxx,女,汉族,19xx年2月22日出生, ...
离婚财产分割
312热度

无力赔偿申请书怎么写(向法院申请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扩展资料: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金: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写清具体情况)(写明具体请求)(申请人的署名)(时间)扩展资料:第三章 ...
离婚财产分割
821热度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怎样判刑(故意伤害重伤二级怎么判刑和赔偿)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该怎么判刑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 ...
离婚财产分割
861热度

侵犯商标权25万(侵犯商标权怎么赔偿)

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法律分析商超侵权罚款贰拾伍万元以下的,一般是商标侵权了,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 ...
离婚财产分割
823热度

小孩在商场受伤,商场应该怎么赔偿(小孩在商场受伤商场有责任吗)

小孩在商场受伤,商场应该怎么赔偿小孩在商场受伤,商场应该赔偿,以下费用: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 ...
离婚财产分割
406热度

发生事故后第三方不肯赔偿怎么办(发生事故后对方全责,应该赔偿哪些)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按照 ...
离婚财产分割
251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