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民法典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
女婿要不要赡养女方父母
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女方父母。
不赡养女方的父母并不违反法律。虽然没有赡养义务,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当夫妻关系解除之时,协助义务也解除了。只有子女,才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一、未履行赡养义务可以接受赠与,赠与协议中如果未规定赡养义务,即使受赠人未尽赡养义务也是可以接受该赠与;如果附义务的,则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合同成立需要满足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对赠与合同内容都表示接受的情形。如果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赡养老人的赡养费标准: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 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女婿对妻子的父母有赡养义务么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女婿对妻子的父母有扶养、敬老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女婿应当尊敬、关心、照顾妻子的父母,并承担赡养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女婿的赡养义务是基于他与妻子之间的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如果女婿与妻子离婚,其对妻子的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会随之终止。同时,如果妻子的父母有能力独立生活,女婿的赡养义务也可以相应减轻。
总之,女婿作为家庭的一员,应当履行赡养、照顾岳父母的责任,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女婿对女方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但是,法律虽未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但作为儿媳、女婿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新民法典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
新民法典女婿没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
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女婿与女方父母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女婿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国家法律鼓励女婿赡养女方父母,但是不强制要求。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综上所述,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女婿有赡养义务吗
女婿没有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另外,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女婿没有赡养义务。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务。
子女不赡养父母将面临的处罚有:
1、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如果调解无效或子女不履行协议的,老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3、如果子女拒不执行的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4、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导致老人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或者遗弃罪。老人可以向公安局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起诉或者本人自诉的方式,由法院对涉嫌虐待、遗弃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女婿没有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女婿对女方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
女婿没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不赡养女方的父母并不违反法律。虽然没有赡养义务,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当夫妻关系解除之时,协助义务也解除了。
根据2021年起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自己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岳父母属于拟制血亲,由妻子的身份决定的,其赡养义务应由妻子行使,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表现为夫妻双方共同行使赡养义务。
妻子死亡以后,拟制关系灭亡,故不存在赡养义务。但是根据传统道德要求,丧偶女婿,对原岳父母还需尽到赡养义务,但这只是道德要求,不是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
女婿没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不赡养女方的父母并不违反法律。
虽然没有赡养义务,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当夫妻关系解除之时,协助义务也解除了。因为岳父母属于拟制血亲,由妻子的身份决定的,其赡养义务应由妻子履行,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表现为夫妻双方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妻子死亡以后,拟制关系灭亡,故不存在赡养义务。
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赡养义务。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
1、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3、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4、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5、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综上所述,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综上所述,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从上述规定,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赡养老人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老人的规定如下:
1、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3、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4、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5、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赡养老人的具体标准包括: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老人生病时,赡养人应当让老人得到及时的治疗,还应当对老人进行照料;
3、赡养人还应当对老人的住房进行妥当的安排;
4、赡养人还应当照顾老人的田地、林木和牲畜,获得的收益归老人所有。
赡养老人的具体内容是: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老人生病时,赡养人应当让老人得到及时的治疗,还应当对老人进行照料,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委托他人帮忙照料;
3、赡养人还应当对老人的住房进行妥当的安排;
4、赡养人还应当照顾老人的田地、林木和牲畜,获得的收益归老人所有。
女儿去世的,女婿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女婿只有对自身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对其他人的老人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女儿去世后,在法律上,女婿没有赡养义务,女婿自愿赡养的,应当给予支持。《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赡养老人有如下义务人:
1、与老人具有子女关系的成年人,且具有赡养能力;
2、与老人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其他人;
3、赡养老人的其他义务人。
尊老爱幼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成年且有能力的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是理所应当的。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女婿亦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是从构建和谐融洽的家庭内部关系的角度出发,积极赡养对方的父母也是很有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吗?
在法律层面,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女方父母。但是应当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需要承担这个责任的是和父母有着直接抚养、赡养关系的子女。父母抚养子女长大成人,子女赡养父母安度晚年,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之所以规定在法律内,是为了防止个别没有责任和底线的人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从以上法条可知,赡养义务由子女承担,因婚姻组成家庭后,这样的关系并未改变,子女只对子女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对于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是由于双方已经结婚,对于赡养自己的父母支出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赡养父母合理支出,另一方无权干涉。
扩展资料:
《民法总则》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