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如何打官司(医疗纠纷是调解好还是打官司好)
医疗事故官司怎么样打
法律分析:首先医患纠纷发生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收集证据在医疗纠纷中,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证据材料是病历资料。二是把握医疗纠纷的局限性。三是明确诉讼请求。明确诉讼请求,就是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具体的赔偿项目。最后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患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应认真采取举证、质量证明、鉴定等步骤。如果对某个环节的控制不好,就可能导致失败。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1、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医疗纠纷应该采取自愿协商;
(2)人民调解;
(3)行政调解;
(4)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二、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有哪些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时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医疗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吗
法律主观:
遇到医疗纠纷,且属于民事责任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 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诉讼程序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诉讼的流程大致为:原告起诉、法院受理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开庭审理、作出裁判。其中庭审的流程又分为: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环节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医疗纠纷诉讼中通常会涉及到司法鉴定问题。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法院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依职权委托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办状。答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瓣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医保纠纷如何诉讼
医疗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
1、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属于医疗过错的,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2、提起诉讼:到法院立案庭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一、起诉处理医疗事故的流程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如下:
1、协商解决: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争议。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一些较为简单的问题或者双方关系较好的情况。通过沟通和协商,双方可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2、医患调解:在中国,医院通常设立调解委员会或医患调解中心,专门负责处理医疗纠纷。双方可以向医患调解机构提交申请,由专业人士进行调解。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方式,旨在通过公正、中立的第三方调解人的介入,帮助双方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3、仲裁: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医疗纠纷时,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途径。仲裁是一种类似于法庭诉讼但具有更加简便程序的方式,由专门的仲裁机构或组织进行处理。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必须接受仲裁结果。
4、诉讼:作为最后的解决途径,当其他方式无法解决医疗纠纷时,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的方式,需要律师代理并按照法院的规定进行诉讼程序,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然而,诉讼过程通常比较复杂和费时,并且可能导致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
医疗纠纷的类型
1、诊断错误:包括误诊、延误诊断或错诊等情况。例如,医生未能准确诊断病情、漏诊疾病或诊断错误导致错误的治疗方案。
2、手术事故:涉及到手术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操作、手术器械残留、手术感染等问题。
3、药物错误:包括医生开药时药物选择错误、药物剂量错误、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等。
4、技术操作失误:包括操作不当导致损伤或并发症、放射治疗错误、实验室检测错误等。
5、隐私泄露和信息安全:患者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电子病历系统数据安全问题等。
6、违反医疗伦理和道德:涉及医生或其他医护人员违反伦理规范,例如虐待患者、性侵犯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