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际造价超过合同怎么办(工程实际价格超过造价)
工程价款超过合同价款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工程款超合同价款应当按照约定结算,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工程变更超过合同价10%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工程量追加超过10%,不需要重新进行招投标。不超过10%的可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超过10%的亦不用再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就可,前提是前施工单位够施工资质,而你们又同意他们的报价。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工程量追加超过10%,不需要重新进行招投标。不超过10%的可作为签证、增加、变更工程,超过10%的亦不用再进行招标,只需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就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工程超出合同金额怎么办
法律主观:
结算金额超出合同金额应如何处理,首先要看看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 固定总价合同 。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那么一般不调整签约合同价。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需要看合同中价格变更和风险约定的条款。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一条承包人所有措施费均以“项”为单位,实行总价包干,无论实际采取的措施项目发生何种变化或投标期间漏填、漏报、误报等,均不再作任何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一条承包人所有措施费均以“项”为单位,实行总价包干,无论实际采取的措施项目发生何种变化或投标期间漏填、漏报、误报等,均不再作任何调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工程款超出合同金额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看看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调整签约合同价。如果是固定单价还需要看合同中价格变更和风险约定的条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若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要走怎样的程序?
依双方合同规定走程序。
1、中标价是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确认,实际工程量比招标预计量高了1倍,会发生如上情况。
2、中标价是总价合同,施工中发生了重大的设计变更和合同约定以外的风险,照成了结算价高。
3、中标价是费率合同,实际发生量比招标预计量高,且材料价格上涨。
综上:
这个中情况我们结算中经常遇到。夸张的一次合同价为20万,实际结算为75万。
这个依据是按合同约定来,法律依据是合同约定对双方的契约规定。
工程结算一般程序,
(1)准备一份完整的施工图;
(2)整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资料;
(3)整理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资料;
(4)按照上述资料编制一份完整的工程竣工图;
(5)依据竣工图和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建设部门下发的工程结算类文件、现场签证编制工程结算书;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结算流程注意事项有:
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
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
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
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