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赔偿是住宅的3倍吗(公寓赔偿是住宅的3倍是真的吗)
公寓拆除是一赔三吗
公寓不等同于住宅,所以现在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寓在拆除的时候是一赔三,再进行赔偿的时候一般是按照公寓的实际评估价进行评估的,不过具体的评估标准还是要看每个地方不同的拆迁政策以及所签署的拆迁协议,在进行拆迁的时候补偿费用,除了拆除掉房屋的补偿之外,还包括有搬迁时候的补助费。
所谓的一赔三,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就是拆除掉,一套房子在补偿的时候会赔偿三套房子,再加上之前自己所原有的一套房子,相当于就拥有了4套房子,之前可能在拆迁的时候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过随着现在拆迁政策的变化,现在给予的补偿一般就是拆迁的补助费和临时的安置费用,而且这些费用的支付标准还要根据每个地方不同的标准来执行,所以现在很少有人再因为拆迁而一夜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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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动迁是三倍赔偿吗
公寓动迁不是三倍赔偿。
公寓动迁的赔偿主要是一个拆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用,这些费用的约定主要是由拆迁部门和公寓所有人协商约定的。这些费用的支付标准还需根据各省市地区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得过分多于或低于该标准。补偿只能按照公寓的实际评估价进行。具体参照各地的拆迁政策和拆迁协议来补偿,补偿费用还包括搬迁的补助费。
公寓动迁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公寓动迁的补偿一定是住宅的三倍,补偿只能按照公寓的实际评估价进行。具体参照各地的拆迁政策和拆迁协议来补偿,补偿费用还包括搬迁的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公寓动迁是三倍赔偿吗
是的。公寓搬迁补偿必须是住宅的三倍,补偿只能根据公寓实际评估价格执行。具体参照拆迁政策和拆迁协议进行补偿,补偿费用还包括搬迁补贴。国家有其他计划需要拆迁的,商业补偿为一比三,是住宅补偿的三倍。房屋搬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达成拆迁协议。意见不统一的,拆迁人可以拒绝签订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行政部门作出决定。房屋拆迁行政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另有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公寓动迁是三倍赔偿吗
一、公寓动迁是三倍赔偿吗
1、公寓动迁不是三倍赔偿。公寓动迁的赔偿主要是一个拆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用,这些费用的约定主要是由拆迁部门和公寓所有人协商约定的。这些费用的支付标准还需根据各省市地区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得过分多于或低于该标准。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的程序如下:
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3、外业入户评估;
4、内业结算;
5、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6、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7、动迁解释;
8、把报告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