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公告可以撤销吗(债权人撤销之诉的时效)
债权转让中止需要公告吗
法律主观:
法律没有对债权转让的公告期间作出规定,债权具有相对性,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只要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就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实践中,债权人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参考民事诉讼中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撤销之诉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
我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五百三十九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行使撤消权的条件: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和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借以逃避纳税义务并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
(二)撤消权诉讼管辖:
税务机关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提起撤消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税务机关请求撤消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纳税机关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消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三)行使撤消权的费用负担:
税务机关行使撤消权所支付的律师 代理 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负担。
(四)撤消权的行使范围:
撤消权的行使范围,以纳税人欠款和滞纳金为限。
(五)撤消权行使的时限: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消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的,该撤消权消灭。”税务机关行使撤消权应当依此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公告完了是不是就可以注销了
债权人在公示期申报债权后,并不是所有债权都能清偿的。所以依法清算后,部分债权无法偿还的,清算终结后,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去世后可不可以撤销转让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可以撤销,但必须经过受让人同意。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