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仲裁地点怎么确定(合同仲裁流程怎么走)
合同仲裁地点怎么确定
法律分析:原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或者实际产生纠纷的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写哪里
一般来说,这个劳动合同里面的履行地要填在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的,和用人单位所在地是不一样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这个用人单位注册和登记的地方,也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的。
一、劳动合同履行地应填哪里
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
则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可得出以下三种情形:
1)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且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一致,则单位所在地为同一个地点。
2)用人单位已注册登记地,但注册登记地与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则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为单位所在地。
3)用人单位未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该地与单位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是相一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规
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合同变更是在用人单位的客观情况发生极大变化,有必要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加以调整的情况下发生的。其可以发生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但尚未履行时,也可以发生在履行过程中。
从用人单位方面来说,由于转产、调整生产结构或经营目标等客观原因,需要对产品、经营方式等进行相应调整时,劳动者的岗位也有可能做相应的调整;从劳动者方面来说,由于劳动者身体健康、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原因,在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对其岗位加以调整。
综上所述,对于这个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的话都是这个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点的,如果要对这个劳动合同履行地进行更改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和员工商量协商清楚的,另外,大家如果遇到劳动纠纷方面的问题,一定要及时提出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
法律分析: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写明合同仲裁事项,合同仲裁地需要双方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