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偿属于不征税收入(保险赔偿属于不征税收入吗)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保险是一种可以弥补生活和财产损失的有效途径。当不幸发生时,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帮助。然而,很多人担心保险赔付会导致增值税的征收。事实上,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首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赔偿款不属于销售货物、劳务和无形资产,不征收增值税”。由此可见,在保险合同中,人身保险赔偿、财产保险赔偿和责任保险赔偿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畴。
其次,如果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交易涉及到手续费、代理费等,这些费用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增值税政策解释〉的通知》第五条,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手续费和代理费征收增值税的标准,是按照保险费率计算的。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会引发增值税的征收。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为被保险人提供资金保障,帮助其度过生活和财产损失带来的困难。因此,当您考虑购买保险时,不必过分担心增值税问题,可以放心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
保险赔偿是免税收入
保险理赔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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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偿属于免税收入吗?
保险赔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不需要,保险赔付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通常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3、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
4、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但是保险赔付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失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时,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
也就是说保险赔付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具体体现了保险补偿职能。
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一、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1、不征税的收入有 :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二、征税有哪几种情形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不征税收入
增值税不征税收入包括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值税不征税收入;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等。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两种,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的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法律分析:1、不征税收入,是指纳税人取得特殊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取得不征税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但依据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是否需要交税?
保险赔偿的纳税规定。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根据与保险人所签订的合同,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所遭受损失的赔付。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因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各种保险费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发生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收到固定资产的保险公司赔偿款如何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收到保险赔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结转清理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者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税?
保险赔偿的纳税规定。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根据与保险人所签订的合同,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所遭受损失的赔付。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因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各种保险费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发生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