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冻结的财产可以重复冻结
房屋是否可以重复查封?
可以重复查封。
重复查封从时间上讲,各查封行为在同一时期内同时存在;重复查封中的每一个查封都具有效力。重复查封容易造成查封秩序混乱,造成执行乱和难,所以为法律所禁止。
重复查封中的强制权是多个同时存在。所以,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要求登记机关协助时,要按相关的规定查清权属和已采取的强制状态,对需要作轮候查封的,应要求作轮候查封登记。
登记机关应客观公正提供书面情况,并认真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根本遏制执行乱、执行难的问题。
扩展资料:
但我国立法上采用的是不再查封主义,即否定重复查封,肯定轮候查封的效力。重复查封与轮候查封的区别:
1、概念不同。
重复查封指的是已被某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在未依法解除查封前,其他人民法院可以重复查封,且该重复查封与先前的查封同时具有效力;轮候查封指的是对其他人民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
2、性质不同。
重复查封属于再查封主义的范畴,轮候查封属于不再查封主义的范畴
3、效力不同。
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轮候查封发生查封效力则附有条件,轮候查封是否生效,取决于在先的查封。
查封未经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的,轮候查封就不生效。因查封财产经拍卖、变卖或抵债而使查封的效力消灭的,轮候查封也不能生效。
查封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之时,轮候查封始自动生效。
4、时序不同。
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它具有 “同时性”;轮候查封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于同一财产进行查封时,以先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法院为准,后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法院作轮候处理,它体现的是“前后相序性”。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法院网-重复查封与轮候查封的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山西省祁县法院-对查封、轮候查封、重复查封的辩析
已被冻结的财产可以轮候冻结不得重复冻结
法律主观:
轮候冻结是指对已被法院冻结的存款,其他法院也要求进行冻结的,只要前一冻结一经解除,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即自动生效,无需等到新冻结手续办理完毕的制度。其他的人民法院针对已经登记过的财产进行轮候冻结时,应该先行通知有关登记部门协助其进行轮候登记,对于实施冻结的法院应该准许其他的法院查阅相关的记录和文书。
财产已被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法律主观:
已经被法院封存的银行账户可以再封存吗?
可以,不违法。但需要法院采取查封措施。法律上称之为轮候查封。先前的查封一旦解除,轮候查封自动生效。
附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已经查封的房产可以申请二次查封吗
可以申请二次查封,不动产被查封之后两年自动解封,不过没有执行完毕的话,会续封的,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人民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法律分析
延长期限的次数没有法律限制就是说可以可以续行查封,根据新司法解释,房子是不动产.应该不超过两年,就是保全,也应该以新司法解释来办,如果超过一个月,那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吗.查封房产,在不主动解封的情况下,期限两年,到期不办理续行查封,自动解封,根据法律,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首次查封的发生法律效力,后边的查封暂时不发生法律效力,待前边的查封失效、解封后,轮到的查封自动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法院可以连续几次冻结银行卡
没有限制,司法冻结可以连续冻结,对续冻次数没有限制,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但如果是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院有权冻结银行卡有以下三种情形: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已冻结的账户可以重复冻结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如果是被告,官司也打赢了,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立即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申请,要求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法官一定会立即裁定解除冻结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