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法院判决财产不履行(夫妻离婚法院判决财产不履行拘留15天还是没钱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归谁女方不执行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财产均分后女方不执行的处理方式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如果是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离婚财产男方拖着不给怎么办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哪些财产是夫妻共有的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共有财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不履行离婚协议财产部分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就此向法院起诉。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二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并判决让对方履行协议。法律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对对方予以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首先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办理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其二,协议离婚后,双方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是否适用《合同法》,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有人认为,《合同法》已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据此,离婚财产协议纠纷不应由《合同法》调整。笔者认为,《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排除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适用是基于这类协议与人身密切相关,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或单独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之间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且仅涉及财产处理问题,与身份关系无关。所以,理应适用《合同法》。其三、协议离婚后,一方想反悔,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这种情况下,该方的起诉会被法院受理,但要想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示公平等情形,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但若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确认该财产分割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若未损害国家利益,仅是违背了一方的真实意思,则是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而非无效情形,这一点前面已提到);(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四、一方应在什么时限内起诉(包括撤销、变更之诉;确认无效之诉以及要求对方履约之诉等),这个问题很关键。根据规定,这个时限应为一年,自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且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虽然《合同法》规定的是两年的时限,但《婚姻法》出于对婚姻领域的特别考虑而将此时限减少为一年。
我离婚了,法院判给我2万元,但是女方一直不给,交给执行厅,法院以她名下没有钱为由一直拖着,但是女方
法院的判决是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的,女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你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要求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拍卖女方的财产。
如果这样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男方及时提供女方的财产线索给法院,由法院执行;
2、由女方制定还款计划,按期按时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