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限制坐高铁多久解除(限高令如果一直没钱还怎么办)
被限制乘坐高铁什么时候可解除
法律分析: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时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法院限制坐高铁要多久才能解除
法院是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的,如果没有删除,可以向法院申请纠正。只要法院把你的名字从失信人员名单中移出,24小时以后到十五天之内就可以正常的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法院工作人员圆茄告诉你的是最长时限,并且解除限高不用经过铁路局审核。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粗腔樱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限高令多久可以解除
限高令是没有期限限制的,限高令长期有效,直至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限高令符合解除情况时,法院处理限高
令的时间一般是3个工作日内。
一、法院解除限高令的条件与情形:
1、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限高规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
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原因在于被执行人拒不履
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在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情形下,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行为
基础已不存在,应当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措施。但需要注意的是,被执行人应当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
义务而不仅是部分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就被执行人是否已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产生争议,人民
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决定。
2、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
《限高规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
消费令。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提供财产担保的形式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但提供的财产应当权属清晰、真
实,财产金额一般
应当足以覆盖申请执行人的全部债权。当然,被执行人也可以通过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方式,由申
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措施。
3、涉及单位的四类人员在变更后可以申请解除
《善意文明执行意见》第17条第2项指出,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
更,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解除对其本人的限制消费措施的,应举证证明其并非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
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并对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
为单位的,对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实际控制人等四类人员采取限制措施,目的
在于限制他们利用单位财产实施高消费行为,当上述人员已经因经营管理需要而
发生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能够证
明自己并非单位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的情况下,对他们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基础条件已经发生变化,此
时应当对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4、涉及单位的四类人员因私以个人财产消费
《善意文明执行意见》第17条第1项指出,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
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被执行人为单位时,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
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四类人员不能以单位财产实施高消费行为,避免出现恶意逃避
债务的行为,但当他们以个人财产进行消费时,不会侵害单位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他们以个人财产实施的因
私消费行为,应当允许。
5、因生活或经营必需经批准可暂时解除
《限高规定》第八条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善意文明执行意见》第17条第3项指出,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
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
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
一般限制坐高铁多久解除
一般限制坐高铁的解除时间是由人民法院取消限制高消费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法院限制坐高铁要多久才能解除
一般来说是3-6个月,由人民法院取消限制高消费后,就可以乘坐高铁。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两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
1、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
2、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被执行人的影响有哪些?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限制乘坐g字头列车多久解除
一、限制乘坐g字头列车多久解除
1、限制乘坐g字头列车三个工作日解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四条
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二、限制高消费的条件是什么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5、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被限制坐高铁怎么解除
高铁限高令的解除:
1、限高令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2、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什么情况会被限制坐高铁:
1、信用卡逾期不还,上了失信人员名单,被高铁拉入黑名单的人,不能乘坐高铁。
2、扰乱铁路车站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的人,如在高铁上吸烟、故意破坏设备的人,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乘坐高铁。
3、利用假票、逃票,过期无效票乘车,一经查除,限制期限内不得搭乘高铁。
4、老赖,欠债不还,被法院强制执行还款,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不得乘坐飞机以及高铁等出行方式。
5、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不佳,且危及他人安全的旅客,不得搭乘高铁。
6、倒卖车票,高价出售车票,无票乘车,且拒不补票的乘客,不得搭乘高铁。
总而言之,被执行人不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履行给付义务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且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是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出行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被限制坐高铁怎么解除?
被限制坐高铁的解除方式有几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
1. 按照法院判决书履行义务:如果因未履行法院判决书或其他法律文书而被限制坐高铁,可以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在履行完毕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从还清欠款之日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从黑名单当中解除。
2. 向法院申请特殊处理:被限制坐高铁后,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特殊处理。具体可以咨询法院了解相关流程。
3. 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和谅解: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和达成和解,可以暂时解除高铁乘坐限制。这种情况下,需要准备好证明材料,证明是因为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而乘坐高铁或飞机,非处于个人消费。并且需要证明这种生活需要和工作需要必需有被执行人本人前往,而其他交通方式不能满足。在满足上述两种情况下,可以起草申请书,由所在地法院在最高法的限制高消费名单中暂时消除。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三种方式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还需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