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了起诉状多久才开始调解(一般起诉几天接到通知)
女方要离婚上交了起诉书多长时间为理
女方要离婚上交了起诉书一般七天内会处理。起诉状交到法院后,法院应在7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以立案通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我国的法律中规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可以自由结婚,同样的,夫妻感情破裂可想要离婚,也是享有离婚的自由,有的人会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而离婚诉讼是比较常见的。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以下: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向不具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
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前天去法院交起诉状了,他们说先调解,没有交诉讼费,请问需要几天通知去调解
一般一个礼拜左右,一个礼拜后要联系法院,如果不能调解,就要再去立案。也不是必须调解,只是最高法的一个规定,能不上法庭就不上法庭,所以法院提出先调解。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话,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若在开庭前,当事人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原告需及时告知法院,力求案件及时清结。
法律分析
减半收取诉讼费:1、在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2、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3、如果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扩展资料:庭前调解方式有:一、请求调解。在案件开庭审理前,一方若有调解意向,尽快告知法院,说明调解方案,法院会及时与对方沟通,尽快促成双方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在法院主持下制作民事调解书。二、初步和解。在案件开庭审理前,一方与对方自行协商达成初步和解意向的,尽快告知法院。法院会尽快安排时间召集双方到法庭,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并制作民事调解书。三、自行和解。在案件开庭审理前,一方与对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尽快向法院提供已达成的和解协议,由法院确认该和解协议并制作民事调解书。四、若在开庭前,当事人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原告需及时告知法院,力求案件及时清结。因此,这只是法院的诉前调解程序,并不是必经程序。可能是双方的纠纷不大,法院认为双方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所以建议先调解,如果同意的情况下才启动的。当然如果既然调解无果,也可以再去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院交起诉状后,几天庭前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
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扩展资料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