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追诉犯罪嫌疑人(被追诉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区别)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该规定主要依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的情况、归案的可能性等几个因素。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是为了明确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立案和追诉标准,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根据该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追诉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包括犯罪的危害对象及其人数,以及犯罪的后果和影响等。2.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的情况:包括犯罪行为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害人的身份和地位等。3. 归案的可能性: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逃匿时间、作案手段、社会关系等。根据上述标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和追诉决定。对于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会商制度,进行联合决策。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同时也要尊重法律的权威和程序,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遵守法律,依法行使职权。
如果公安机关不按照规定立案追诉,怎么办?如果公安机关不按照规定立案追诉,被害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者检举,请求检察机关对其不予立案追诉的决定进行复查或者监督,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其人身和财产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有利于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条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应当依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的情况、归案的可能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于经过侦查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逃跑过追诉期
法律主观:一、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时效”,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追诉时限,不应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二、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1、一般犯罪的计算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2、连续犯罪的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
1、首先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最后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接警和初步核实: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对报案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和判断,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对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2、立案侦查和调查取证: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和调查取证,主要包括询问证人、调查取证、搜查等手段,以确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3、案情评估和审查起诉:侦查取证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案情评估,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提起刑事诉讼。如果需要提起诉讼,就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4、审判和判决:案件经过检察机关的起诉,最终将进入司法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
5、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就需要执行判决。执行判决的方式包括监禁、强制劳动、缓刑、罚金等。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是个人的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罪名,触犯了刑法规定,并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审判和执行的案件。刑事案件是指刑法所管辖的民事案件以外的案件,其主要涉及犯罪行为和刑罚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