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怎么开在哪开
死亡证明在哪开
死亡证明可以在村委或者卫生站、公安部门以及殡葬部门开具。
死亡证明开具方法如下: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不是正常死亡的,卫生部门也不能确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可以到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正常公民死亡的可在居委会,卫生所或者医院出具证明。
3、公民已被火化,可要求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扩展资料:
开具死亡证明的流程和所选材料
1、提交材料
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火化通知书)。
2、办理流程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3、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会予以当场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怎么开死亡证明?
【法律分析】:对于死亡证明的办理,需要根据公民死亡情况才可以判断在哪里开具的,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才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亲人或者监护人带上当事人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直接到派出所进行报备,对于特殊情况(交通事故等)还需要出具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再提出出具死亡证明的。而对于在家死亡、在医院死亡等情况就不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需要由村委会或者医疗机构出具对应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开具机构:
(一)在家中、养老机构、其他场所死亡者,由家属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或户口薄)、生前病史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开具《死亡证明》。
(二)在医疗机构内或来医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明》。
(三)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死亡证》共四联(式样见附件1)。
(二)《死亡证》签发对象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
(三)《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死亡证》签章后生效。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安部门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四联(后三联一致)及《死亡调查记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
(五)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补发办法如下: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第二至第四联。
(六)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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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死亡证明开具流程:
1、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因疾病死亡(包括到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新生儿死亡)人员,由该医疗机构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2、在家中因疾病死亡人员,由死亡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材料进行调查,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3、凡医疗机构经治或接诊医生不能确定为因疾病死亡的人员,应立即通知死亡地公安机关,由死亡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开具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人去世后到那里去开死亡证明
人死亡以后,按照一般常规死亡证明都是由医院出具的,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最权威的,也得到了各个部门的认同。凡是在家中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自然死亡的人员,家属第一时间最好拨打120上门确认,这样才能为其出具死亡证明,才能办理相关的死亡待遇。
很多在人发病时一般都要去医院,即使是发生意外事件的人员,一般也会送到医院去抢救,凡是在医院死亡的,医院都会出具死亡证明,所以大部分人死亡以后,都会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如果属于刑事案件或是治安案件死亡的人员,只要是没有进医院的大门,很多医院是不愿意出具死亡证明的,但是家属都会报案,只要报案了公安局部门,甚至120都会到现场,只要经过公安部门的法医确定已经死亡的,公安部门可以出具死亡证明,只要120到场经法医确定当场死亡的,医院也可以出具死亡证明。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在家自然死亡,或是突发疾病死亡的,对于突发疾病死亡的,一般家属也会拨打120的急救电话,只要120的随车医护人员确定病人已经死亡的,属于哪个医院派往的医生确定的,就由该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如果属于在家中自然死亡的,家属也可以通过拨打120急救电话,120的医护人员确认已经死亡的,也是由出车的120所在的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如果老人在家死亡以后,没有拨打120,只是拨打了110的报警电话,警察上门确认不属于刑事案件死亡的,当地派出所也会为老人出具死亡证明,并办理户籍注销等手续,凭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也可以办理火化,死亡待遇的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意外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死亡证明根据情况可在医院、村委会、公安司法部门和殡葬部门开具。
一、具体有下面四种情况:
1、 在医院过世的人,只能由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最权威的,也得到了各个部门的认同;
2、公民正常死亡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
3、非正常死亡的,如交通事故等,只能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需注意的是:人去世后不会自动注销,按照户口登记条例,是必须进行销户处理。应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二、死亡证明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三、办理死亡证明需要的证件如下:
1、为死者办理死亡证明的直系亲属应当带上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如果死者属于正常死亡的,没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3、如果死者直接在医院去世,可以直接带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去办理死亡证明。
总而言之,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话,一般开死亡证明是有现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据格式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里的正常死亡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居委会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开死亡证明的在哪里开视死亡情况而定:
1、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医学证明书;
2、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 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
3、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5、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开具死亡证明需要带的证件有:
1、为死者办理死亡证明的直系亲属应当带上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如果死者属于正常死亡的,没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3、如果死者直接在医院去世,可以直接带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去相关部门办理死亡证明。
4、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死亡报告;
5、死者本人身份证;
6、户口本、家属身份证等。
死亡证明开具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火化通知书)。《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注销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2、办理流程: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3、办理时限: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会予以当场办理。
正常死亡:
1、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
2、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因推断之后,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及《死亡证》。
非正常死亡:
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致死(含无名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死亡证明去哪里办理
公安派出所。死亡证明是医院和死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的。两个死亡证用途不同,医院开具的死亡证主要用于丧葬事宜,如火化等。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主要用于遗产处置和遗产继承,如死者银行储蓄领取、遗产继承公证、诉讼等。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1个月内,由其家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基层组织(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死亡证明;
2、户口本;
3、家属身份证(去办事家属)。
死亡证明开具的流程: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死亡证明在哪里开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逝者在属于正常死亡,已经送到殡仪馆火化了的,死亡证明应该由殡仪馆一方出具;
2、没有到殡仪馆火化而是下葬了的,也可以到村委会,或者是逝者生前治疗所在的卫生所或者是医院来开这个死亡证明;
3、属于非正常死亡比如车祸,被杀害之类的,死亡证明要到当地的公安司法部门开。
一、死亡证明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二、办理死亡证明需要的证件如下:
1、为死者办理死亡证明的直系亲属应当带上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如果死者属于正常死亡的,没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3、如果死者直接在医院去世,可以直接带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去办理死亡证明。
总而言之,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话,一般开死亡证明是有现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据格式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里的正常死亡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居委会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死亡证明在哪里开
逝者在属于正常死亡,已经送到殡仪馆火化了的,死亡证明应该由殡仪馆一方出具。没有到殡仪馆火化而是下葬了的,也可以到村委会,或者是逝者生前治疗所在的卫生所或者是医院来开这个死亡证明。属于非正常死亡比如车祸,被杀害之类的,死亡证明要到当地的公安司法部门开。逝者家属还要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逝者的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死亡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死亡证明在哪开?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死亡证明怎么开
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话,一般开死亡证明是有现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据格式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里的正常死亡的话那就去当地的居委会开,他们会给你写一张证明的。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3、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相信大多数朋友都知道如遗产等必须待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才能合法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是以死亡证明上所记载的时间为准的。因此,一般来说,继承人需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需要“死亡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等事项,然后到相关机关办理,遗产才会启动法定继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