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以后债权债务(分居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的债务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法律认定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的确定
1.分居不是离婚。
离婚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为凭证。所以,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分居,分居多久。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妻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有追索权。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另一方单独集资从事经营活动,其对这笔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可以在连带责任的限度内向另一方主张赔偿,以维护自身利益。
分居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法律主观:
夫妻在分居的时候仍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夫妻双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义表示负债。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
法律主观:
如果 债务 是用于家庭生活所消耗了,则该笔债务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反之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或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与对方共同举债的合意的,可以认定为一方债务,由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 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法律主观: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 夫妻共同承担 ,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如果分居期间,债务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居后的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还未解除,因此所还贷款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所借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不用共同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