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没领证孩子一般判给谁(双方没领证孩子一般判给谁,都不想要怎么办)
没领证生的孩子判给谁
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从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作出适当的判决。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2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收养关系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没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
没结婚证孩子归双方共同抚养,也可以协商归一方抚养。
离婚协议抚养权的内容如下:
协议人:某某,女,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
协议人:某某,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
协议人某某、某某双方于xx年x月x日在xx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1、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
2、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岁,超过18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元。
综上所述,协议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双方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
法律主观:
如果双方没有结婚证生育了孩子,那么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标准: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如果是2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2岁以后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3、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以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准许。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