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约定有冲突怎么办
合同价格约定有冲突怎么办
合同价款约定有冲突时为价款约定不明确,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此达成补充协议。无法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定价。若还不能确定价款的,其价款为按照 合同履行地 的市场价格或者按照规定的政府指导定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合同约定与定额或有关计价规定冲突时如何处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如故是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合同条款冲突怎么处理
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如果不是格式合同双方尽量协商看能否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只能诉讼或者仲裁。
一、合同生效条款矛盾怎么办
1、相同当事人就前后两份合同相矛盾,应当依据后面签署的,后签订的合同视为对前合同的补充或变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一份合同约定事项不明或就某事项两款条款相矛盾的,可视为约定不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3、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4、合同当事双方可就合同生效条款矛盾进行协商解决,重新约定该条款内容,协商不成可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二、如何起草合同中的生效条款
优势方在合同的起草过程中为了控制自己的法律风险,会起草对自己更有利的合同生效条款。合同是否生效,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决定了当事人对合同标的享有债权还是物权,法律对两种权利的保护力度是不一样的。合同的各种生效条款具体表述如下:
1、签署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约定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本合同约定保证金之日起生效。(也可以是合同中约定其他款项,总之灵活变通应用)
3、法定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报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4、也可笼统表述成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双方都是单位时可以这样表述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中加盖骑缝章。这样约定有两个好处:一是如果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加盖公章,将来可能狡辩说是个人行为。只有签字是很不保险的,为了规避风险一定要加盖公章。二是加盖骑缝章一来可以防止将来狡辩说没有盖骑缝章,二来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合同文本被换页。
6、双方都是自然人时可以这样表述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且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同条款冲突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指的是由于合同中存在的生效、变更、解释、终止以及履行等问题产生的一种行为,诱发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那么,合同条款冲突怎么处理?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合同条款冲突怎么处理
首先,合同条款有冲突时要先确定是那种情况下的合同条款冲突问题,然后才能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而不是盲目的进行处理,这样只会让问题变得异常混乱和不易处理。
其次,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下的合同条款冲突情况,要看是表述上的冲突还是条款明确但约定不同的冲突。如果是表述上的冲突,则要根据合同上下文的意思,将表述的不清的地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改正过来,加盖印章使之生效。
再次,在第一种合同条款冲突的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在合同条款的约定中出现了一个问题有不同的约定的情况时,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将不同的约定改为一种确定的约定,删除多余的约定内容。
同时,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下的合同条款冲突,一般以后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主,之前签署的合同条款自动被后签署的合同条款所替代,只有后签署的合同条款没有涵盖的内容才会使用之前签署的合同条款的内容。
二、什么是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三、合同纠纷的主观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
法律有规定,合同中的条款又和该规定冲突,怎么解决?
此时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关键还是要是要看该条款违反的是法律的什么规定,并且要看该条款的重要程度。并且对于因无效行为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法律分析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协议。因此合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自愿平等。合同在最大程度上尊重双方的意愿。但是合同的订立和生效也需要遵循基本的准则,比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就会无效,而是要违反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违反的是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依照个人意愿进行更改和排除适用的规范。
如果合同中部分条款违法的,则该部分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如果该条款为关键性条款,则可能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对合同有争议,则可以通过诉诸法院得以解决。此时提起的是民事诉讼,因此将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合同内容中没有约定价格发生纠纷时怎么办
法律分析:合同内容中没有约定价格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价格;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价格;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履行;或者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则依照规定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