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实刑就不赔钱(刑事案件判了刑要赔钱不给钱怎么办)
刑事案件判实刑就不赔钱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就能不判刑: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被抓了坐牢后还要赔钱给对方吗?
需要的,即使已经坐牢,如果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对方仍然可以提出民事经济赔偿要求。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委托控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就要进行赔付,另外刑事案件案结后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案件。有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可以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理关系,承担刑事责任后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同样承担了民事赔偿了不能减轻刑事责任。法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判刑事处罚后还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也是要进行赔偿的。因此刑事案件是二码事,赔偿应该不会等坐牢出来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就是刑事诉讼被害人会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存款够多,法院会直接对账户执行。如果不够法院是不会没收家里的东西,但是法院可能会把家里的东西进行拍卖,款项用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如有剩余则会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案件中,对方愿意坐牢也不愿意赔钱,这个该怎么办
被告人被判刑后,如果不愿意赔钱的,作为受害者,应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该如何处理:
1、如果在刑事诉讼中,受害者已经提起刑事附上带民事诉讼,就赔偿问题旧习惯侧面和法院判决的,则如果对方按判决支付赔偿款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没有法院判决的,则受害者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判决的,则受害者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