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冻结就是失信人员吗(司法冻结怎么申请解冻)
微信被法院冻结是不是就是失信了
这种情况不一定就是失信。
据百度律临中显示,微信被法院冻结不一定就是失信,但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微信上的钱可能会被冻结。失信人员要由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界定,可以通过企查查APP查询。被法院冻结了微信账户和银行卡并冻结了钱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因此,微信被法院冻结不一定就是失信,但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微信上的钱可能会被冻结。
微信零钱被法院冻结是不是失信人员
微信被法院冻结不一定就是失信了。
因为财产所有人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生效后将冻结其名下财产作为执行资金,即微信支付宝被冻结。法院冻结资产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所以微信支付宝被冻结只是财产纠纷被执行,不一定是失信被执行。
拓展资料:
微信零钱被法院冻结,没有生效判决未履行情形下,应该是有人对你进行诉讼并保全该账户;若存在有生效判决未履行情况下,是法院执行程序,可以和法院联系,获得实际情况后再进行应对。一般通过微信冻结信息,查询到法院,然后法院问询,查询到查封案件的信息后,才能进行交涉或取消查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微信被法院冻结是不是就是失信了
法律分析:
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微信上的钱,法院一般是不会主动冻结的,但在权利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冻结失信被执行人微信上的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算不算失信人员
一、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算不算失信人员
1、法院冻结银行卡,持卡人并不会直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有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才会成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冻结了怎么办
先去所在地公安局现场咨询原因,再到银行账号开户打印流水清单,并提供辅助证明。最后提交相关材料给封号的公安局。如果实在解决不了,1年内,确认不是本人所为,相关部门会根据情况解封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司法冻结就是失信人员吗
法律分析:司法冻结不是失信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算不算失信人员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不算直接成为失信人员。
只有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才会成为失信人员。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3、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根据相关规定不应强制执行的;
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算不算失信人员
法律分析:法院冻结银行卡,持卡人并不会直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有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才会成为失信人员。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司法冻结是否已上征信黑名单
否,银行账户司法冻结,不会上黑名单的,但会征信上显示出失信人员。账户被冻结,是因为牵扯到有经济纠纷,被起诉后由法院或检查院冻结帐号,帐户只能进不能出,不一定上黑名单,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定的。
法律分析:银行账户司法冻结,不会上黑名单的,但会征信上显示出失信人员。账户被冻结,是因为牵扯到有经济纠纷,被起诉后由法院或检查院冻结帐号,帐户只能进不能出,不一定上黑名单,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定的。司法冻结只会上司法部门或者行政部门的黑名单而已,并不会上征信黑名单的,因为征信黑名单是属于银行管的,司法与银行属于不同的部门,并不能干预不同部门的事情,所以被司法冻结了,是不会上银行的征信黑名单。要看被冻结的原因,如果是被人起诉,同时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银行存款因此被冻结的,可以和原告和解或者向法院提供等额担保解除保全,因此仅仅被财产保全是不会影响个人征信的。但如果是败诉了,判决生效不履行判决义务,被申请了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时候也会冻结银行卡,而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由此可见,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征信系统中,影响其征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