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私自买卖建房怎么办(农村耕地可以建房吗)
农村耕地建房怎么处理
农村耕地建房要拆除处理。
农村目前基本上不允许占用耕地建房,但是也有部分之前在耕地上建房的,他们是通过了合法的程序,申请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向县级政府申请了耕地专用手续,通过批准之后再在耕地上建的房子,这种情况是合法的,是合法建房,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在我国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是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耕地的用途,如果更改耕地的用途按照相关法律对更改者进行处罚,且还要恢复到原有状态。但是改变耕地用途的人可以向政府进行申请,是否可以进行更改,如果批准通过,这不需要进行恢复。
耕地上建违建房的后果如下:
1、限期拆除;
2、罚款(具体数额依据各地不同标准);
3、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拘留,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占用耕地超过10亩,基本农田超过5亩的就属于犯罪了,要移送司法机构。
农村耕地建房申请如下:
1、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du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初审。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由国土所受理);
3、审核。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乡(镇)国土所派员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确认符合要求的,乡(镇)国土所提交乡(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市)国土资源局;
4、批准。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乡(镇)国土所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5、定位。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在接到宅基地批准文件后,要将批准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村民监督;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二次到现场,发放《村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勘查丈量,按批准的四至给宅基地放线,确定位置后,用户方可施工建设;
6、颁证。村民住宅建成后,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三次到现场,实地检查,看用地户是否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记确权,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农村耕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对于要建设房子的话,就需要通过申请才能获得此权利,如果是属于私自建房那么政府是有权利要求直接拆除,所以,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不能由公民自己私自的使用,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农村承包户把土地卖给别人建房,会被追究责任吗?买卖双方谁的责任大?
这样的情况,如果追究责任的话,买方有错,卖方有错,村委会的干部更有错!
要说谁的过错大,应当是村委会干部过错大,他们应当负主要责任,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做为集体土地的管理者,就是村委会的干部们,如果有人买卖土地的话,就说明了村委会的干部,没有做好管理集体土地不允许买卖失职的责任,如果有人买卖了所有权是集体的土地,而且还在土地上盖房子的话,那么集体土地的管理者们还看不见,还是看见了不去过问,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做为集体土地的管理者们,也就是村委会的干部,要负主要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之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说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就是集体土地的直接管理者,也就是村委会的干部们!
其次要负责任的的是卖地的人,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农民只有土地的承包权,你把只有承包权的土地卖了出去,你就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已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也就是直接卖地人员,依发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说,你把土地卖了,要依法没收你卖地的非法所得,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买土地的人,与卖土地的人是一样的,也要负相同责任的,买了土地又在土地上盖房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之第七十四章中也明确规定,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这个直接责任人员,无疑就是指买土地盖房的人了,他非法买地,又非法盖房,还要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子了,这样就是买地的钱白花了,盖的房也要拆除,损失也是最多的了!
所以,如果有人买卖土地建房的话,不但买卖土地的双方都有责任,村委会的干部更是有责任的!
私自买卖农村土地到哪举报
法律分析:1、土地的主管部门是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可以向当地的乡镇土地管理所举报,也可以向县(区)国土局举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最好有录音,以防串通一气)2、也可以向当地党委、政府(县委办、政府办)举报;3、也可以向当地纪委举报;4、也可以打电话请当地的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来现场取证,进行舆论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里委会私自将耕地变成宅基地买卖违法吗
村里委会私自将耕地变成宅基地买卖违法。村里没有权卖宅基地,出卖宅基地属于违法。村干部出卖宅基地是非法的,可以投诉到当地土地局或者当地政府部门。
自建房申请宅基地的方法如下:
1、村委研究通过。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请时,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同参加,管区派员列席研究的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建房的村民资格进行审查,即审查是否符合申请建房的条件。与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管区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再加盖村委公章,分别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所申请批准;
2、公示。审查完毕后,村委将研究通过的建房户的名单、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3、现场勘察和初审。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村两委成员、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财政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书》。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现场初审,并提出用地和规划建设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农村私卖耕地违法占地建房,应该如何处理?
针对乡村的土地而言,全是村集体的使用权,群众仅仅有所有权罢了。并且,针对耕地、农村宅基地、荒山等村集体的土地,都是有相关法律、也都有相应的法律解释,例如《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其《农村土地承包承包权运转管理条例》等。针对题主说的这类私卖土地、违法占地建房子等情况而言毫无疑问违反规定的。
针对耕地而言,是无法开展交易的。虽然一些乡村有的人将自身承揽的耕地做价永久性售卖,可是这类方法是不会被村民委员会认可的,私卖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触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的。并且,针对这种买耕地的人而言都是不可变更《农村土地承包运营所有权证》的项目承包人的,都是不可以通过确权的。最多的是也就是相当于运转了多余的租期罢了。
而针对占地面积违反规定建房子就更简单了,不久前的“秦岭别墅事情”就是一个较为常见的违反规定占有土地建房子的实例,最后的结论不也是拆了吗?因此,针对这种人而言最后都是花了钱、列入违章建筑、最后都是被拆卸的运势,因小失大,没什么意义的。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交易或是以其它方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生态资源主管机构违法所得;对违背土地运用整体规划私自将农业用地改成土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创建的房屋建筑和其它设备,修复土地原貌,对合乎土地运用整体规划的,收走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创建的房屋建筑和其它设备;能够处以处罚;对直接担负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立即责任人员,依规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