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法律分析:
工程款纠纷是指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纠纷,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也包括房屋装修工程。常见的建筑工程纠纷有: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性或者名为分包实为转包,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应依法支付工程款。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5.拖欠质保金纠纷。
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
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无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
没有签订合同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可先协商,若达不成一致可提请诉讼。
没有签订合同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一类的合同纠纷该处理情况如下:
1、协商,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
2、诉讼,依法起诉,判决生效后发包人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施工单位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没有合同拖欠工资款时的起诉流程如下:
1、应该被拖欠工资款的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书,同时在起诉书中应该清楚明了的写明原被告双方姓名,年龄,性别,民族,籍贯住址以及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文件;
2、起诉书要清楚明了的写明,原告有关于拖欠工程款项的诉讼请求,并附带相关证据,如果有人证物证需介绍相关人事资料以及证人证言,最后由相关当事人签字画押,并且写上日期;
3、除此之外,在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当中,一般要求举证责任,也就是谁提出的主张,就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主张的真实性,从而弥补司法程序上的不足。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追讨工程款是有时效限制的,追讨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施工单位知道工程款被拖欠开始计算。不及时起诉或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将承担不利执行或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没签合同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法律主观:
没有签订合同 且 拖欠工程款 ,当事人可通过 提起民事诉讼 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 当事人起诉 ,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 向法院起诉 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 居民身份证 、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 案件受理费 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没签订合同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法律主观:
没有合同的情况下 拖欠工程款 ,通常工程款可以要回来,但是前提是 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或者已经投入使用。 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及其精神,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也应予以支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