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欠债人的住址怎么办(不知道欠债人的住址怎样起诉)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不知道住址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庭住址的,此时若是不能与对方协商还钱,那么依旧可以起诉的方式来维护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地的人民法院也是有权利处理此债务纠纷的,故此可以向借条、欠条书写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一、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知道家住哪的仍然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口所在地法院去起诉,写好起诉状一式两份,均本人签名,并附身份证及欠据复印件各一份,案件受理费根据金额大小来定,10000以下50元。
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以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执行局一般会根据其身份信息查找到对方住在哪里,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执行或者是强制拘留。
二、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
三、欠债不还如何收集证据
如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钱,此时就要收集“三组证据”: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在审判实践中,如果金额不大,拿个欠条起诉就行,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你把钱借给过别人。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2年的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对于自己偷录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来当作证据,可以明确地说,只要是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谈的事情,就完全可以录下来作为证据使用。
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
对于不知道债务人的住所地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这种连对方的基本信息都不清楚的债务关系,债权能够得到保障的概率是比较小的。一般借条或者是欠条之中,会有债务人的身份证 号,凭借这个信息,可以粗略的了解到债务人所在地。
不知道欠债人的住址怎样起诉
不知道欠债人住址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起诉的流程如下:
1、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