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报债权结清(破产重整需要申报债权吗)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应该如何进行债权申报?
当我们进一家公司的时候,我们要时刻警惕公司破产的危险,只有良好的经营才能够,实现持续的利润,但是如果走投无路公司破产,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一、公司破产债务怎么清算1、了结公司债权、债务(一)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二)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
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
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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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破产债权
法律主观: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 债权人 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 债务人 所欠职工的 工资 等,不必申报。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 诉讼 、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 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 破产财产 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 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 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 清算。
公司破产后如何申请债权清算
公司清算破产能申报债权,而且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因为清算组会接管未完成的诉讼,还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若是没有申报,则债务不会被清偿,普通债权是最后被偿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破产企业欠税债权申报和清偿
法律分析: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非常简单。企业投资者只需要根据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向税务集团提供被投资产的破产公告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该项投资资产损失的报批手续,确认资产损失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对于个人投资者,该项投资无所得,也就不涉及任何所得税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