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款抵押贷款(徐州汽车抵押贷款)
工程合同到银行贷款
工程合同可以贷款吗?
工程合同不能进行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与工程合同没有直接关系,工程合同也不属于银行贷款的抵押物或者参考物。
银行的参照物一般为有价值的固定资产和等价债券,以及等额的资金保障。主要有:
第一、固定资产
第二、有价债券、股票、期票等
第三、大产权的商品房。
第四、固定收入,稳定的营业收入。
如果没有上述的这些经济保障,那么当事人也可以找一个担保人,这样也可以取得银行的贷款通过,不过担保人必须具备资质, 具有合法性和资质性,这样才可以帮助当事人进行银行的担保。
单凭工程合同贷款可以么?
一、单凭工程合同贷款可以么?在建工程可以抵押贷款,但是仅仅合同是不够的。在建工程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成本较其他方式低一些,贷款金额最高为评估值的50%,即银行认可的抵押率不会超过50%。这种方式贷款获批可能性偏低,首先在建工程并不是每个银行都认可的抵押方式,其次对于在建工程很多银行是从严的,不是很好批。建议找一些地方性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问问,他们的政策较为灵活。二、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2、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3、不予支付工程款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4、发包人按照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综上所述,建设方在开发商品房项目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资金,自有资金不够的话,其经常会向银行贷款。如果靠一张工程合同去银行贷款是不行的,银行也不会批准。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开发商拿到土地证和建设许可证,并且自有资金在总投资中占一半以上。
工程合同可以贷款吗
一、正面回答
不行。在建工程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成本较其他方式低一些。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工程取得土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且自有资金占总投资25%以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二、分析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工程合同的类型?
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
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
3、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
在建工程可不可以使用工程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
我能想到以下几种方案供你参考:
1、在建工程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的优点就是成本较其他方式低一些,贷款金额最高为评估值的50%,即银行认可的抵押率不会超过50%。这种方式贷款获批可能性偏低,首先在建工程并不是每个银行都认可的抵押方式,其次对于在建工程很多银行是从严的,不是很好批。建议找一些地方性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问问,他们的政策较为灵活。
2、合同融资,以工程合同的施工进度为主,按步骤找银行借款,比如目前完工15%,需要进原材料多少多少钱,已有意向合同和XXX公司签订,需要贷款XXX万元。这种方式能做的银行不多,主要还是担保方式的问题,可能会要求在建工程抵押,或者担保公司担保,其他公司担保等。但是在审批环节,这种方式可以使银行监控到整个工程进度,可以控制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一旦有足额的担保,这种方式获批的可能性比较大。需要给银行提供一些诸如工程完工进度,及后期回款预算等等,就是让银行相信以后有现金流还款。
3、整个工程托盘给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手续,让担保公司给你提供担保,找银行贷款。这种方式如果银行和担保公司有合作,一般较为容易获批贷款,资金成本较高,因为担保费用一般在3%-5%,如果贷款利率上浮30%(目前平均值),那你一年的资金成本至少为10.8%。
利率一般上浮30%,如果你能提供较多的其他综合收益,可能能低一些。
工程合同能不能贷款
工程合同是不能做贷款的,因为不能上市交易在建工程可以抵押贷款。在建工程可以抵押,找一个银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然后抵押给银行贷款,
关于工程合同到银行贷款和工程合同贷款银行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何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一、如何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在建工程办理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有:
土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营业执照;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在建工程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一、在建工程抵押需要以下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二、在建工程抵押价值评估的评估范围有哪些?1、土地权属在建工程的土地权属有两种性质,四种情况,即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所有制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权属性质和情况,其抵押评估价值内涵和被评估在建工程即将发生的经济行为是不完全相同的。2、项目权属对在建房地产项目的抵押贷款评估,要查明委估房地产项目是否属联建项目或是否有参建单位,委托单位对委估的在建项目整体或部分是否确实拥有所有权。若委托单位是委估对象的主建单位,另有一个或两个参建单位,则参建单位的价值不属于委托单位所有,其价值不属于委估房地产的抵押范围;若委估房地产项目是联建项目则委托单位对委估对象拥有的权利部分是多少?因此评估人员必须对上述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并把握,其中特别是要搞清楚项目公司的组成各方的权利状况以及各方之间的经济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等等。评估人员只能对委托单位对委估房地产项目所实际拥有的权利部分进行抵押价值评估。3、工程进度在估价实务中,各个委估在建项目完成的在建工程量各不相同,有的是刚刚完成了设计地坪以下的基础工程(包括地下室结构部分);有的是刚刚完成了裙房的结构部分;有的已完成全部的结构封顶等等。大部分的项目,其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还没有进行。对于上述不同的情况,评估时必须准确地把握在建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进度,即把握其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对于那些未安装并固定在建筑物主体上的材料和设备,就不能纳入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评估范围。因此在对在建工程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不能简单地根据工程的实际投资进度来评估其价值。4、销售状况有些委估的房地产在建项目,已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已预售了部分楼盘。评估抵押价值时,必须清楚地把握两个问题,一是预售许可证所允许预售的楼层及其建筑面积,即可售部分;二是开发商已实际出售了多少建筑面积。评估时必须将已售部分的在建实物工程量价值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从整个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评估值中扣除。因为已售部分楼盘的权利已不属于委托单位所有,委托人无权将其抵押。三、在建工程抵押可能存在的风险:1、在建工程合法性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还必须已经获得有关部门关于同意其进行建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他证件。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只能为抵押人,贷款人只能是金融机构(一般是银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在建工程继续建筑资金。2、价值确定风险。在建工程抵押权范围仅限于设定抵押时已经建成并登记的在建工程和该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而不包括登记后在建工程上继续新增的层数和占用范围外的土地使用权。3、合同风险。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以在建工程抵押时,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2)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如果用一般的抵押合同,很可能导致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携程金融车抵贷是怎么办理?
1、提交贷款申请: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交汽车抵押贷款申请,以及各种个人证明资料,包括收入证明、工作证明、行车本、驾驶证等。
2、受理申请:贷款机构接受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对缺少的资料要求借款人及时补充。
3、调查与估值:贷款机构对抵押车辆进行走访、调查,并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车辆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表。
4、拟定贷款额度:根据评估价值与借款人商议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并办理公证手续。
5、贷款机构审批:贷款机构的风控部门认真分析借款人的各项资质,如果符合条件,通知借款人通过审核。
6、签订贷款合同:贷款机构根据初步拟定的结果,与借款人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及协议,并进行抵押登记。
7、发放贷款:贷款机构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向借款人账户里打入贷款额度。
四、如何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在建工程办理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有: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营业执照;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项目抵押贷款要求
项目贷款必须抵押吗
项目贷款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因为项目贷款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所以银行肯定是不会选择吃亏的,那么你就要有相应的有效担保。
一、项目贷款有哪几种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等基本建设和以扩大再生产为主体的新建、扩建生产性项目的贷款。
2.技术改造贷款:指为现有企业以内涵拓展和再生产为重点的技术改造项目发放的贷款。
3.科技开发贷款:指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将科技成果转化或应用于生产领域而发放的贷款。
4.商业网点贷款:指商业、餐饮、服务企业在自筹建设资金不足以扩大网点、改善服务设施、增加仓储面积时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5.并购贷款:为满足国内优势客户在重组重组过程中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用于境内其他企事业单位有偿并购、已完成项目及资产债务重组。并购贷款是项目贷款的一种特殊形式。
二、项目贷款条件
1.项目必须有资金,并且要是国家规定的比例;
2.项目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投资,符合国家产业和信贷政策;
3.项目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的,在申请贷款前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项目所在地实行贷款凭证管理的地区,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凭证,在银行有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5.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的贷款人个人信用、个人资质状况良好等其他条件,以办理贷款所需条件为准。
综上所述,如果想进行项目贷款的话,首先贷款人必须要征信良好,而且在进行项目贷款时,是需要有相应的合法的担保,银行才会给你放贷款,并且项目贷款有好几种贷款类型,比如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等。
项目收益抵押贷款的特征包括
项目收益抵押贷款的特征包括()。(
A、贷款的期限非常长
B、贷款提款的安排有计划性
C、贷款的期限较短
D、贷款风险比较高
E、贷款的风险比较低
答案 BE
抵押贷款指的是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作为抵押,从而向机构或者个人取得的借款的一种贷款方式。
抵押贷款的优点是利率较低,而且抵押物还拥有使用权。但是抵押贷款也有不可预期的风险,所以办理抵押贷款也需要一定的资质要求。
企业融资项目抵押的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融资项目抵押的风险有哪些?1、权属风险在建工程的权利是由土地使用权和建安工程的所有权组成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通过划拨方式或是出让方式取得的。主要的风险有:权利主体是否明确、权属是否有、设定的土地面积是否界定清楚、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否短于贷款期限等。2、价值风险价值风险的产生原因有:评估原因、市场原因和权属界定原因。由于房地产评估机构繁多,估价人员的估价水平参差不齐。当评估结果高出正常、合理的市场价值后,使得贷款的风险剧增。有时,贷款银行为了给开发商节约有关费用,信贷人员自行估算,由于缺乏专业评估知识,估算结果误差可能很大,也有可能造成贷款风险。3、质量风险开发商为了降低开发成本,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实行工程量清单后,以合理最低价为中标条件之一,使得承包商为了能够中标,以很低的报价投标。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违法行为,从而造成质量隐患。当抵押权人处置该在建工程时,出现了质量问题,其处置价格会比正常价格低很多,由此造成贷款风险。4、登记风险抵押物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后,贷款银行才是真正的抵押权人,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有的贷款银行根据开发商的信誉,擅自不办理抵押登记、公证和保险手续。当开发商不能履行合同时,会造成贷款风险。5、重复风险在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相分离的地方,土地抵押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在建工程(含土地)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当开发商用单独的土地和在建工程(含土地)在不同的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同时由于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信息不互通,而分别办理了抵押登记,造成了同一宗土地办理了两次抵押,可能会造成贷款风险。6、处置风险在建工程处置时,会影响开发商形象和开发项目的形象,同时处置行为乃非公平市场行为,使得该项目的处置价值远低于市场价值,从而造成贷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在建工程抵押能很好的规避以上风险,才能很好的保证在建工程的抵押。二、概述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但是,在建工程抵押毕竟不同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隐含较多的风险,如操作不当,很可能出现法律风险,造成信贷资产损失。当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是会需要一定的资金来发展和扩大企业的规模,那么企业也是可以通过发售股权、抵押不动产或者抵押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融资,在进行融资过程中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也是需要在融资后签订相应的融资合同,并且要在合同中写明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徐州房产抵押贷款利率徐州房产抵押贷款
房子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哪个利息高徐州
房子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都是常见的贷款形式,但它们的利息并不相同。房子抵押贷款是将自己的房子用作贷款的抵押物,因此其利息一般较低,通常在5-8%左右。而按揭贷款是直接从银行贷款购买房子,因此其利息较高,一般在6-10%之间。在徐州,两种贷款的利息都会受到市场利率、借贷人的信用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应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
徐州市城市房地产抵押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徐州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以建设在国有土地之上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市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权受法律保护。第二章抵押的设定第四条下列房地产可以设定抵押:
(一)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二)依法取得但尚未建有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依法取得的房屋期权;
(四)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房地产。
以尚未建有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三)被确定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四)依法公告列入城市房屋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房地产;
(六)政府代管的房地产;
(七)已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九)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第六条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价值可以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共同委托的依法设立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该房地产的价值。同一房地产的同一价值部分不得重复抵押。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抵押时,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该房地产的评估现值减去依法核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后的数额。
设定抵押权后,该房地产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第八条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抵押。以部分房屋抵押的,该部分房屋所占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抵押。第九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次或者两次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设定的抵押情况书面告知抵押权人。第十条以两宗以上的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以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第十二条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为全体共有人。
以按份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房地产以抵押人享有的份额为限。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已经预售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第十四条买受人以预购商品房期权设定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仅限于购买商品房的贷款,同时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产权证明。第十五条以建筑工程期权设定抵押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承包的规定,且已完成部分的建筑工程尚未预售。第十六条以国有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以集体所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以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章抵押合同第十七条房地产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十八条抵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抵押房地产的座落、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四至范围;
(五)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用途、面积;
(六)抵押房地产约定、评估价值;
(七)抵押房地产的占管人、占管方式和责任,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
(八)抵押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的编号及保管;
(九)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的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徐州贷款公司哪家好
徐州的贷款公司是徐州抵押贷款有限公司好。根据相关资料查询,徐州抵押贷款有限公司主营徐州房产抵押贷款和徐州房屋抵押贷款,与各个徐州房产抵押贷款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操作徐州房子抵押贷款,徐州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等,在徐州私人房产抵押贷款行业积累了良好的口碑,是徐州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公司的领头羊。
我有一套徐州按揭房,贷款没还清,可以二次抵押吗
有房贷的房子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一般有两种方法:
1、通过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提前还款,还清此房产的剩余贷款之后,再重新到其他银行进行再次抵押。不过,在部分银行,按揭房是可以直接再次贷款的。各银行对按揭房二次贷款的要求不一样,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银行网点。
2、通过担保公司贷款。不需要提前还款,但贷款额度一般不能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房产都可以进行二次抵押,房产二次抵押通常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条件如下: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并且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或商业用房,如果房产没有较高经济价值,那么通常也是无法顺利申请贷款的。也就是说,通常只有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升值潜力的房屋,才能申请二次抵押贷款。
另外,二次抵押的房产所获得的额度不会很高,一般来说,贷款额度=房屋价值抵押率-原贷款的本金余额。
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想在徐州买房,外省的房证做抵押能否在徐州的银行贷款
若是招商银行,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具体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您申请贷款时与经办行确认。
此外,招商银行的“个人抵押购房贷款”,是指以已有房产为抵押向招行申请购买另一套房产的贷款。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所购房产类型仅限于商业用房,不能利用已有房产抵押购买住房。
徐州房产抵押贷款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